
明初四大案七律詠
王愛武(內(nèi)蒙烏海)
明初四大案亦稱洪武四大案,是指明太祖朱元璋為消滅他認為對他的朝廷有威脅的人、整頓吏治、懲治貪污而策劃的著名四大事件或屠殺。
分別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案”。胡惟庸與藍玉案件習(xí)稱“胡藍之獄”,是朱元璋誅殺開國功臣的政治事件,而“空印案”與“郭桓案”則是對涉嫌貪墨的官吏進行大規(guī)模的鎮(zhèn)壓。
據(jù)周敬心書,此外尚有洪武四年錄天下官吏,洪武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罪妄言者。朱元璋都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起止洪武年間(1368年-1398年)

一、七律·空印案
萬里功途惴惴蒿,循規(guī)愿把盡忠桃。
一方空印非昏手,百喋生鮮已銹刀。
弄鬼裝神朱武惡,耕牛走馬翰文號。
欺君豈是欺天罪,枉戮分明枉地牢。

二、七律·胡惟庸案
利欲熏心未必狂,榮華一念被炎涼。
淮西朋比悲懷土,左相孤行失佐囊。
蠹害通通通罪惡,擅權(quán)虜虜虜倉皇。
應(yīng)知結(jié)案功為過,伴虎狐威笑本常。

三、七律·郭桓案
戶部郎官一念魔,前車不鑒膽唯多。
私分賦稅冤成黨,補缺農(nóng)商血作河。
尺寸羊毛天下破,草菅人命土中哦。
突狼大誥腥腥筆,擔(dān)擔(dān)精糧萬萬磋。

四、七律?藍玉案
剝皮揎草律何殘?盡毀強弓走狗寒。
土拓疆開功與罪,月虧水滿血同肝。
猜多伐異風(fēng)猶抖,恩寡生威雨不看。
嘆止劉邦非辣手,得嘗杯酒竟成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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