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網(wǎng)訊(通訊員 張陽燁 張蓓蓓 趙一帆)2019年11月10日上午,河南省靈寶市人民法院在一號審判庭對被告樊某國等人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樊某國等六人作出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的判決。
靈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郭仙朋,市法院院長白旭春、市檢察院檢察長尚粉紅、市公安局長李小豆,市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門相關領導及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管副職與各屆群眾共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經(jīng)審理查明,2016年11月起,被告人樊某國糾集一批社會閑散人員,以其經(jīng)營的靈寶市朱陽鎮(zhèn)朱陽街某大酒店為據(jù)點,招攬人員通過“推餅子”、打麻將等形式開設賭場進行賭博,被告人樊某澤、郭某強、范某河拉攏人員參賭,并以投入資金到賭場放貸、提供服務等方式協(xié)助樊某國開設賭場。后被告人樊某國、樊某澤、郭某強等人為索要參賭人員所欠賭債,在朱陽鎮(zhèn)多處對多名被害人及家屬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辱罵、毆打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償還賭債。
期間,被告人樊某國還因瑣事與許某芳發(fā)生爭執(zhí),毆打許某芳致其輕傷;后樊某國又多次因被強制執(zhí)行、討要工資、索要欠款等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辱罵、威脅、恐嚇他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嚴重破壞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靈寶法院認為,被告人樊某國糾集被告人樊某澤、郭某強、范某河等人,以某大酒店為據(jù)點,在朱陽鎮(zhèn)實施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已形成以被告人樊某國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樊某澤、郭某強、范某河等人為骨干成員,被告人魏某強、趙某知為積極參與者的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實施多起違法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十五條和《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以及其各自在犯罪集團中的作用大小分別予以懲處,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2018年以來,靈寶法院持續(xù)聚焦人民群眾反映最為強烈、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先后組織5次涉及40余人涉黑涉惡案件的公開宣判,昔日的劉月飛、郭海江等2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奇奇辦事處”惡勢力犯罪團伙、五畝鄉(xiāng)漁村原黨支部書記郭金同為首的“村霸”等惡勢力在正義的審判前紛紛“土崩瓦解”,受到了應有懲罰。
下一步,靈寶法院將繼續(xù)加大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力度、加大依法精準打擊力度,加大司法宣傳力度,提高審判質(zhì)效,掃準、掃狠、掃透,奪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全面勝利,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穩(wěn)定、和諧的社會秩序。單位:河南靈寶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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