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律·警貪刺弊三詠
文/董文海
(一)
“超核武器”——糖衣炮彈
(平水·十二文)
未傷士卒斬將軍,彈裹糖衣勝核云。
重吏貪財權里醉,高官漁色夢中醺。
奪魂只用黃金索,蛻變難逃赤粉裙。
西柏警鐘雙務必,習公再震廓妖氛。

(二)
點贊貪賄10·4億元的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獲死刑立即執(zhí)行
(平水·下十一尤)
國人曰殺不能留,億萬民膏枉被偷。
禹夏從無容碩鼠,公權豈可負勞牛?
虎頭鍘銹難澄吏,槍口星斜怎鎮(zhèn)酋?
沒有劉張驚世血,初心宗旨早空謀。
注:劉、張,指建國初,中央及時處決的貪官、高干劉青山、張子善,用對貪官的極刑,適時捍衛(wèi)了黨的宗旨。

(三)
“黃?!焙?/p>
(平水·下七陽)
俯首甘由孺子跨,躬身力拓苦農荒。
生存欲寡泉和草,奉獻功高奶共糧。
本是雷鋒形象使,卻淪掮客罵名揚。
一聲怒吼聞霆震:貪虎休牽我作倀!
注:過去,我們曾把雷鋒那樣勤懇為公的高尚人,譽作“老黃?!保唤┠?,世人卻把專為貪腐惡行引線拉纖的掮客,稱作“黃?!?。這一顛覆性改變,折射出世風淪落;同時也真玷污了這個人類朋友、千古良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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