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2 -- 2008.01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08.01 -- 2013.04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其間:2010.11 -- 2011.01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第48期進修班學習)
2013.04 -- 2014.06 上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黨校校長、校委會主任 [1]
2014.06 -- 2014.08 上海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市委黨校校長、校委會主任
2014.08 -- 2016.09 上海市委副書記
2016.09 -- 2017.01 上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qū)管委會主任,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第一副院長(學院理事會副理事長)
2017.01-- 現(xiàn)任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黨的十九大代表,上海市總河長。
應勇,對于上海司法界來說是一個再熟悉不過的名字。2007年他從浙江高院任上調(diào)任上海高院院長后,至2013年春卸任,在上海高院工作了五年多。與之高度重合的是,五年間,上海法院司法公正指數(shù)、司法透明度穩(wěn)居全國第一。
上海觀察人事小組聯(lián)系到相關司法人士,聊聊應勇在上海市高院這幾年的二三事。
許多探索國內(nèi)超前
相關人士的一致評價是,應勇在滬高法之五年,強力舉措頻出,司法規(guī)范化理念得以固化,許多探索獨步國內(nèi)。
最為人稱道的是他強力推進“一方退出機制”。
今年的公務員招錄中,報考上海法院的法學生都會被告知,“如果你的配偶是律師,你就不要報考法院了,不會錄取的,我們有規(guī)定”。在法院,這項制度有一個略顯拗口的名稱“一方退出機制”,即如果法官的配偶是律師的情況下,該名法官將不得從事審判工作。
這項制度從2009年摸排情況、逐步推行,到2010年9月全市符合條件的94名法官全部干凈“退出”,阻力和質(zhì)疑不絕于耳。
有人在國內(nèi)法制類報紙上撰文:所謂的“隔離墻、防火帶”,怎么能防住昔日師友學長?不少年富力強的審判骨干退居閑職,何嘗不是一種極大浪費?但應勇看得更遠。
在一次網(wǎng)絡訪談中,有網(wǎng)友問,“法官辦案的時候,要是正好當事人的律師與法官私交不錯,會不會影響案件的審理?”
應勇回答,“我想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回答‘不會發(fā)生’。前兩天,美國法院剛作出一個判決,一個曾打敗過美國煙草公司的著名律師向法官行賄被判刑了。在這個問題 上,任何國家的司法系統(tǒng)恐怕都不能簡單說’不會’或者‘絕對不會’。在司法腐敗窩案中,法官和律師共同涉案的現(xiàn)象屢有發(fā)生,嚴重影響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權威。法官配偶擔任律師,不必然導致司法不公正,但容易引起人民群眾的質(zhì)疑,客觀上對法院司法公信造成負面影響?!?/p>
這也是他力推“一方退出機制”的初衷:消除合理懷疑,維護司法公正。
法院的核心工作是審判,如何在審判中實現(xiàn)司法公正,應勇上任伊始就決定從規(guī)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入手,“你要盡可能讓情況差不多的案件有類似的判決結果,而不是差不多的案情,判決結果差得離譜,這很難讓群眾信服。司法公正的核心問題是實現(xiàn)‘類案類判’,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不能太大?!?/p>
2009年前后,牽頭此項工作的高院研究室多次舉行研討會、幾易其稿,最終拿出一份《關于規(guī)范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指導意見》,7月1日起開始在上海三級法院實施。
一位資深法官看到這份文件后感嘆這樣的探索在當時國內(nèi)實屬領先,“法官的權力得到切實規(guī)制,比如商事案件中的合同違約金,現(xiàn)在就明確要求法官至少考慮合同履行程度、違約方過錯程度等七方面的因素來確定,不允許拍腦袋搞‘一刀切’。”
微博潛水“圍觀”大V
2010年10月,上海三級法院悉數(shù)開通微博,屬于公務微博之嘗鮮者。2012年,上海高院官方微博“浦江天平”在最近一次排名中,名列全國“十大法院機構微博”前茅。
在一次訪談中,應勇坦言自己“幾乎每天都要上微博看看,了解公眾關注的司法熱點問題”。雖然只是“潛水”,如果在網(wǎng)上發(fā)現(xiàn)群眾反映涉及上海法院的問題,應勇會及時請相關部門查實辦理。對于一些法律界人士關注的司法領域熱點,應勇也會和他們討論。
有意思的是,有人曾問起應勇對于一些網(wǎng)絡“公知”律師的看法,應勇表示不僅對這些人有了解,對他們討論的一些案件也有所關注,甚至會將自己對這些案件的思考和意見反饋給更高層。
“接地氣”的另外一個表現(xiàn),是應勇對普通法官的工作生活狀況非常了解。作為一名從基層派出所一步一步干起來的副部級官員,應勇在浙江時就對基層政法干部非常關心。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審議兩高工作報告時,應勇直言“最高法院應該發(fā)力,研究我們的職業(yè)特點是什么,哪些是有別于普通公務員的,然后建立起與法官專業(yè)職務序列相適應的工資制度。”
不符合法官職業(yè)特點的退休制度,也在削弱法官隊伍的戰(zhàn)斗力。應勇在會上感慨:“法官是一個經(jīng)驗積累型的職業(yè),五六十歲是最好的年齡。但我們的基層女法官,做到55歲,正是事業(yè)頂峰的時候,要退休了,多可惜??!”
口才好,行動力更好
應勇口才很好。
在杭州舉辦的首屆“長三角司法論壇”上,應勇在三地院長中第一個發(fā)言,整個演講過程中,他幾乎沒看講稿,法院工作數(shù)據(jù)脫口而出,精到的法言法語信手拈來。
他曾有不少語錄流傳,諸如“判決是用刀砍出公正,調(diào)解是用言語促和諧,要擅用調(diào)解”、“讓司法公開橫到邊、豎到底”、“法治社會不適用‘叢林法則’”等等。
應勇在高院任內(nèi)還做了一件事情:明確強拆中法院的定位與角色。外地法院建立龐大的執(zhí)行庭,來實施強拆,但上海并未選擇這條路。在應勇看來,法院的定位是裁判者,法院可以依法裁決“拆”或者“不拆”,但法院不應該動手參與強拆。這一思路后來被最高院吸納。
一位高院中層干部這樣評價他,“讓司法與行政相對獨立,這體現(xiàn)出應勇的一種法治思維。他能夠認準做一件事情,然后用行動把你說服?!?/p>
來源:《領導干部高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