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高檢,日前,河南省許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成員蔡全法(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jīng)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全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蔡全法,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商丘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蔡全法先后利用其擔任襄城縣委副書記、縣長、禹州市市長、市委書記、許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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