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作家周梅森的公開信:
我是檢察題材反腐長篇小說《生死捍衛(wèi)》的原創(chuàng)作者李霞。我訴周梅森小說版《人民的名義》侵權案歷經一審、二審,歷時三年,于5月28日18時終于等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距二審開庭15天滿一年。按照審級制規(guī)定,該判決意味著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的審理宣告終結,對此我無話可說,因為“你判或者不判,事實就在那里,不吵不鬧;你判贏或者判輸,真相就在那里,不慌不亂”,所以我不怕把輸贏交給法官良心,把案件交給歷史檢驗。接下來,我將依法申請再審,繼續(xù)行使公民權利!
但對周作家,我有話要說:官司打完兩審,雖然法律賦予了你我平等的主體地位,雖然我提交的證據不但證明了你抄什么,還證明了你為什么抄,但自一審起,你不用出庭坐在家中就贏官司,其實你早已是法外之人。既然你的一切是以“人民的名義”進行,人民不可欺,我就公之于眾,個中曲直交由人民評判。
一直在想,在這封公開信里,對一個毫無做人誠信,毫無作家節(jié)操,毫無行為底線的“三無”之人,我該說些什么!官司打了三年,無數(shù)次申請你本人出庭,可就是躲在暗處,在那雙看不見的手下,法庭內外異常艱難,一起個人之間的著作權侵權訴訟,被你活生生弄成了一幕鬧劇,弄成了一場誰都心知肚明的游戲,我被逼到今天,已從當初尋求公正轉而討要真相。雖然你請了律師,但你有協(xié)助法庭查明事實的義務,兩部書從結構到敘事,從情節(jié)到情節(jié)點,從人物到人物關系,甚至從人物取名到封面構圖,為什么集中出現(xiàn)那么多白紙黑字的相似甚至相同?為什么你要那樣構思?表達?不是抄襲抑或借鑒?這一切難道不是只有你本人才能說清楚嗎!其實從你混搭式、肢解式、照搬式、胡編式等花樣百出的抄襲手段中,我已知道了你的主觀惡性,從來就沒有低估你的人格瑕疵,更不會輕視你的金錢和勢力??赡苣阋恢毕氩煌?,一個無錢無勢的小公務員,憑什么和你在京城打這個官司,而且被你一次次打倒,還一次次爬起來和你繼續(xù)打下去,是時候給你答案了:文學是我今生摯愛,法律是我心中正義。下面十問周作家:
第一問
欺上瞞下,欺世盜名
你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用一部剽竊抄襲作品,一直以人民的名義欺騙人民。請問,你創(chuàng)作的初心在哪里?人民,難道只是你口中的“名義”?!
第二問
主觀卑劣,行為惡劣
《捍衛(wèi)》是我10年心血,期間我經歷了四川5.12汶川大地震廣元極重災區(qū)的生死考驗,克服了創(chuàng)作首部長篇小說的各種艱難,遭遇了反腐題材作品出版的輾轉艱辛,可謂艱難困苦,玉汝于成。而你寫《名義》,命題作文、高端訂制再加上抄襲輕松,比筐下蛋,居然一邊打著4000萬輸官司,一邊進行寫作。不到10個月,55集電視劇本脫稿;不到一年半,55集電視劇外加一部30萬字長篇小說同期面世。請問,我用生命創(chuàng)作,你用技巧剽竊,我該不該捍衛(wèi)?
第三問
利字當頭,鬧字當先
你在《名義》之前,整整10年,沉湎于玩股票、做生意。炒股,覺得配股少了,你和國資委鬧;辦公司,違規(guī)匿名持股,你和徐州淮海農村商業(yè)銀行鬧;等到想起搞創(chuàng)作了,你又涉嫌抄襲和兩名“習作者”鬧。三年三起官司,你哪里像一個作家,分明道德失禁,成為了當前社會不穩(wěn)定、不和諧的根源。當上市公司一退再退,不斷提高你所持股票對價,你仍然挑戰(zhàn)國家的股改政策底線,還美其名曰“股市起義”時;當徐州淮海農商行向法院訴稱你與豐裕公司涉嫌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債務,損害第三人利益時;當《名義》同時陷入小說版和影視版侵權訴訟,給文壇添笑話,給社會添麻煩時,請問,你作家的人格修為在哪里,你的身上還有一點點潔身自好的文人氣嗎?
第四問
利令智昏,謬誤流傳
一部東拼西湊的抄襲作品終究沒有自己的筋骨。由于你根本不知道刑事訴訟中公檢法三機關的職能職責和關系定位;根本不了解圍繞“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偵查思路“由證到供”的轉變;根本不清楚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初查、立案、報捕等系列辦案規(guī)程,所以一旦離開原創(chuàng)的人物設置和故事走向,荒唐情節(jié)一個接一個,法盲語言一抓一大把。但你就敢胡編亂寫,錯誤傳播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機關的辦案理念、辦案規(guī)程。你敢讓市級檢察院檢察長肖鋼玉立案查辦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長侯亮平;敢讓京州市公安局長趙東來向省檢察院報捕商人蔡成功,敢讓省檢察院反貪局長侯亮平不經初查、立案、審批,直接抓捕市級銀行副行長歐陽菁,敢讓蔡成功、丁義珍、侯亮平合伙挖煤礦,開公司,還能得到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更多見附件)……這些違反常規(guī)、常識的情節(jié)硬傷,這些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敗筆,充分暴露了你對法律的無知和駕馭行業(yè)題材能力的欠缺。請問,你不懂裝懂,誤導公眾,破壞法制的膽量來自哪里?
第五問
膽大妄為,惡意捆綁
你在利益驅使下,不顧輸官司纏身,硬著頭皮從高檢影視中心接活,即便“在找投資時,3集劇本,大綱也沒有,人物小傳也沒有,故事脈絡和人物形象都不是很突出”(導演李路訪談)。明明從電視劇本中扒拉出同名小說,卻在小說腰封上標注“根據本書改編的同名電視劇”;明明倉促上陣,臨陣磨槍,卻吹噓“潛心八年,六易其稿”,把一部抄襲作品虛假包裝,一路冠名,從高檢到國家。盡管你扯虎皮作大旗,把高檢影視中心個別人等同于高檢,但我堅信即便那個“個別人”,都絕不會委托你去抄襲!請問:你為什么受人之托,不忠人之事?
第六問
貪得無厭,抄無底線
我不在你的江湖,不吃你這碗飯。你借鑒,我沒意見。況且寫的是檢察題材,還可以多多借鑒,畢竟我22年的檢察生涯所積淀的情感與你一個月的創(chuàng)作采風不可同日而語。但你既非獨創(chuàng)也非借鑒,每每面對實質相似,你們一口一個公有領域的素材不為我獨占。不錯,文字是祖宗給的,素材是生活給的,但文字的打磨運用,素材的選擇提煉卻是我自己的,故事構思、邏輯編排、情節(jié)演繹、字斟句酌無不經過我獨立而艱巨的腦力勞動。如果你我共有一個文學的海洋,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最終都流到你的碗里,為什么你不深潛水底,去尋找屬于你自己的那朵浪花呢?!兩個不同的大腦思考,兩種不同的生活體驗,竟然出現(xiàn)完全相同的素材選擇、經驗呈現(xiàn)以及語言構成。這正常嗎?!《捍衛(wèi)》出版之前,還沒有一部同類型的檢察題材反腐破案長篇小說;《捍衛(wèi)》在《檢察日報》公開發(fā)表迄今10年,還沒有人說它涉嫌抄襲。誠然,每一個作家的文學素養(yǎng)都離不開古往今來人類一切優(yōu)秀文學作品的熏陶,每一個優(yōu)秀的原創(chuàng)作家更有對先進文化的傳承和發(fā)揚,但有益的借鑒與抄襲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借鑒絕不是抱著別人的一部書啃,去復制別人的故事;借鑒人絕不會對原創(chuàng)者有任何惡意和傷害。請問:你是借鑒嗎?你有一點點借鑒的善意嗎?
第七問
賊喊捉賊,抹黑原創(chuàng)
由于產生相似的閱讀體驗,成都一家影視傳媒公司,最早發(fā)現(xiàn)你涉嫌抄襲,經兩次提醒,我才著手進行比對,只因你抄的實在太多太多,多到沒有《捍衛(wèi)》就沒有《名義》,無奈之下,我才選擇公力救濟,把爭議付諸法律。一審法院的立案時間比你網絡炒作的影視版侵權訴訟案還早一個月,但我沒向外界透露任何訊息,直到一審公開審理,才被公眾知曉??赡憔尤环匆?,你的媒體通氣會開了又開,你的營銷號鋪天蓋地,你的水軍污言穢語,兩審法院的判決被你頂上各大媒體,成為你興妖作怪、裝神弄鬼的工具。二審上訴前,你此地無銀,廣而告之“抄襲案塵埃落定”“周梅森沉冤得雪”“清白了”,至此我被你成功變成“公眾眼里”炒作、碰瓷、缺錢用、蹭熱度的“小作家”。請問:究竟是你在炮制熱度還是我在蹭你熱度?盜亦有道,你拷問過你的靈魂嗎?
第八問
恃強凌弱,為所欲為
你戴著“反腐作家”桂冠,自封“中國政治小說第一人”,頂著國字號光環(huán),其名也盛,其勢也洶。名盛用以欺世,勢洶用以凌弱?!逗葱l(wèi)》是一部曾在《檢察日報》連載,得到專業(yè)認可的優(yōu)秀行業(yè)題材長篇小說,但一審判決后,電子閱讀被突然屏蔽。去年初廣元一家本地網站在一知名網絡平臺連載《捍衛(wèi)》,可國慶前夕網站的注冊賬號被人買走注銷,該平臺隨即登載了一篇歌頌你為“股市英雄”的“特別策劃”報道,這些奇怪的現(xiàn)象不會是偶然巧合吧!文章千古事,你的嚴防死守無異于掩耳盜鈴,你的叢林法則更滑天下之大稽,我依法維權,無可厚非,你卻扣帽子打棍子,一邊指責我浪費訴訟資源,一邊對《名義》的影視版侵權糾紛發(fā)起一元錢起訴又撤訴;一邊拒不承認有理有據的抄襲指控,一邊向社會懸賞十萬,自求抄襲舉報;一邊身體不適推脫出庭,一邊活蹦亂跳接受采訪……可憐我躲過天災,卻沒能扛住人禍。請問:你憑什么堂而皇之地偷,心安理得地騙,明目張膽地搶?
第九問
走投無路,生死捍衛(wèi)
走到今天這一步,我是被你逼的!3年了,至今劫波未平,我一直堅持著一個人的戰(zhàn)斗:一個山里人,在茫茫京城“秋菊打官司”;一個弱女子,在艱難訴訟中,一次次被打到又爬起;一個公務員,在質疑誤解中,背負著“碰瓷”的罵名……在陰謀和加害中,我一退再退,依然捍衛(wèi)著我的《捍衛(wèi)》!請問:我寫《捍衛(wèi)》何錯之有?你利用圈子、人脈、資源,搶占機會,引發(fā)不公,與腐敗何異?!
第十問
君子坦蕩,小人戚戚
這起訴訟,我既沒打你的錢,更不敢打自己的“名”,我只想在平和理性的審判中,明辨是非曲直,讓一個不忠不義,失信失德之人承擔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當然我還有一個愿望,希望通過這起“教科書式”抄襲案的公正處理,以個案的點滴推動加大著作權保護力度,健全完善著作權立法。如今官司已打得我只剩一身骨氣,所以請收拾好你的陰謀和損招,我的收入就是我的工資,我的工資用于養(yǎng)家糊口,我沒有閑錢去打代價高昂的官司,更沒有黑錢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但是我愿意對半出資,共同聘請業(yè)內作風正、威信高、口碑好的作家和知產法學家組成評審小組,并隨機抽取讀者參加評審,把你我的訴爭作品交由人民評判,請問,你敢嗎?
最后,我必須告訴你,和你的這場官司,我不止打了事實和證據,還押上了我的人格和一名政法人32年的全部榮譽,所以我必須生死捍衛(wèi),捍衛(wèi)我應當捍衛(wèi)的,因為它關乎良知、關乎公理、關乎正義!謝謝你成全我今生的勇敢和無畏。
李霞 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