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教室奸殺案”民事訴訟今日第二次開庭,受害家屬索賠175萬
2016年5月19日晚,正在北京市昌平區(qū)新東方外國語學校讀高一的16歲少女姚易(化名)被17歲的王某強奸并殘忍殺害。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民訴部分,因為被告方律師提出追加第三被告,只進行了程序上的審理,尚未進行實體審理。今天,該案民事訴訟第二次開庭將在北京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南口法庭開庭。紅星新聞現場直擊庭審情況。
《此段落引自紅星新聞》
《生命—不能和數字劃等號》
文/王德智
16歲的少女。含苞待放的花蕾。卻在一個無恥少年的摧殘下,凋謝了,變成了一串數字。
175萬。對于普通的家庭來說,的確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它能讓死去的少女活過來
嗎?能讓一個家庭不去承受失去女兒的痛苦嗎?
175萬。對于死者的父母來說,也可以足夠他們養(yǎng)老。也可以買車,買房……也可以去
游山玩水……
175萬。買得回一個女兒帶給父母的無倫之樂嗎?
永遠買不回來了。
然而。175萬。對于被告家庭,一個單親媽媽來說,又是一筆天文數字。
僅僅17歲的男孩子。哪來那么強烈的欲望?要在學校教室那么莊重而圣潔的地方去強行和16歲,如自己妹妹一般的女孩發(fā)生關系。又是哪里來那么大的勇氣?在發(fā)生關系后。害怕女孩告知父母老師,并用手掐死那個女孩。
案發(fā)后。被告還企圖上訴,逃脫法律的制裁。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你逃得了嗎?
逃不了。這一輩子,你都別想逃……
案發(fā)至今四年。被告母親說,事件發(fā)生在學校。校方已經賠償了……
作為一個母親。你把一個生命帶到這個世上,你就有教育他的責任。
孩子學壞了,犯案了……
你想推卸責任。可能嗎?
你說,自己是單親家庭,疏忽了對孩子的管教。孩子一時沖動,做了錯事……
向死者家屬道歉。
這是道歉可以了結的事嗎?
175萬。雖然結了這起強奸殺人案。
175萬。能洗凈一個個罪惡的靈魂嗎?
生命—可以和數字劃等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