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翟坡村79歲的張梅琴在遭受丈夫去世的打擊后,又遭遇了更令她煩心的事。7年前,她和丈夫王鐵林一起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新密市裴溝營業(yè)所存了13000元錢。今年10月,丈夫去世后,她借錢辦完喪事后,拿著丈夫和自己的身份證,帶著銀行存單去取錢,卻被告知必須是存單當事人拿著身份證才能取。如果當事人去世,需要其他有繼承權(quán)資格的人去公證處進行公證,承諾放棄這筆存單。拿著所有子女放棄這筆存款的公證書,她才能取錢。然而,她的兩個女兒現(xiàn)在還在外地打工,為了一筆存款,每個人都要公證,這讓她感到很為難。
7年前她和丈夫共存下13000元,一個多月前丈夫去世
“當時我們倆一塊去存的錢,存的定期,我們要求開成兩個人的名字,他們說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2月3日,79歲的新密市來集鎮(zhèn)翟坡村張梅琴向映象網(wǎng)求助說,她與丈夫一塊去存的錢,丈夫去世后,取不出來了。
張梅琴說,2013年11月24日,她和丈夫拿著13000元錢一起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新密市裴溝營業(yè)所存款。兩人商量存成定期利息高一些,希望存單能寫上兩個人的名字。

“我們想著,都這么大歲數(shù)了,不知道誰會先走,就想寫兩個人的名字?!睆埫非僬f,工作人員告訴兩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她想著自己身體不太好,老伴身體比較棒,自己可能會“走”在前面,兩人就決定存單上寫丈夫王鐵林的名字,而且兩人覺得記不住密碼,就干脆不設(shè)密碼。這一存,就存了7年。
2020年10月中旬,85歲的王鐵林去世。去世后,張梅琴就想去把錢取出來給丈夫辦喪事,但想到是定期存單,到11月24日就又是一整年了,現(xiàn)在取不劃算。張梅琴就暫時沒動這筆錢。
取錢時才知道很難,所有子女都要公證放棄這筆存款
張梅琴說,雖然自己有四個子女,但有些錢還是需要自己花的,丈夫去世前及去世后辦喪事她還借了一點錢。當時想著就是等這筆定期存款達到整7年時取出利息會可觀一些。然而,當她拿著存單和兩人的身份證去裴溝營業(yè)所取款時,卻碰壁了。
工作人員告訴張梅琴,這張定期存單必須由當事人王鐵林拿著身份證來取才行。張梅琴說,丈夫去世了,自己是王鐵林的老伴,當時還是兩人一起存的錢,現(xiàn)在自己拿著兩人的身份證,難道還不能取款嗎?
工作人員聽到王鐵林去世,就告訴張梅琴,按照銀行的規(guī)定,這種情況下,需要王鐵林的所有子女去公證處進行公證,聲明放棄這筆存款,這筆錢才能由張梅琴取出。
營業(yè)所:必須開公證書,女子在外地的可在當?shù)剡M行公證
張梅琴托人打聽了一下,要去公證處公證,一次需要300多元。別說300多元讓人心疼,更讓人為難的是,她的兩個女兒現(xiàn)在在外地打工,要回來公證非常不方便,而且來回成本很高。

“老伴不在了,我就是繼承人,拿著兩個人的身份證還不行?我就不明白了,如果這存款不到300元,而公證費要300多元,誰還去公證?這樣的存款如果放棄的話,最終歸誰了?”張梅琴說。
12月3日下午,映象網(wǎng)聯(lián)系裴溝營業(yè)所工作人員陳女士。陳女士說,這種情況不是他們一家銀行是這樣的,其他銀行也是這樣要求的,她也沒有辦法。陳女士說,必須是張梅琴和王鐵林的所有子女都公證了,放棄這筆存款,張梅琴才能取出這筆存款。如果張梅琴的兩個女兒在外地不方便回來,可以在當?shù)氐墓C處進行公證。
律師說法:銀行可以這樣要求,也可以適當變通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wù)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根據(jù)我國繼承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夫妻關(guān)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財產(chǎn)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銀行存款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僅限于其丈夫所有的那部分財產(chǎn)發(fā)生繼承問題,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提出繼承申請。如果有幾位繼承人,且無法同時到達銀行的,作為銀行,確實無法核實其中一人的取款行為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權(quán)益。因此,銀行基于審慎角度,要求取款人出具公證書。實際上,這與房產(chǎn)繼承過戶基本相同。
不過,張少春律師認為,雖然各銀行內(nèi)部發(fā)文要求必須公證或全部繼承人現(xiàn)場辦理,但是,這些畢竟只是金額機構(gòu)的內(nèi)部規(guī)定,并無明確法律法規(guī),而對于金額較小的存款,取款人能夠提供銀行存單原件、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正確密碼等材料的,銀行應(yīng)當予以變通,在認真查驗核實的基礎(chǔ)上,可以要求取款人出具書面承諾書,在其確保不再有第三人對該筆小額存款提出任何權(quán)利主張的情況下,銀行應(yīng)當給予辦理。
映象網(wǎng)大象陪辦記者
來源:映象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