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書法工作者行為守則
一、堅定政治方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fā)展道路;不得在各種藝術活動及其他場合中做出有損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自覺愛國為民。忠于祖國,忠于人民,自覺承擔“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不得損害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三、崇尚明德守紀。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實守信,干凈做事;反對錯誤思想觀念,抵制違法失德行為,不得在投稿、培訓、評審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代筆抄襲。
四、傳播優(yōu)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利用展覽、論壇、講座、網(wǎng)絡及其他渠道發(fā)表、轉發(fā)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五、遵循藝術規(guī)律。堅持“植根傳統(tǒng)、鼓勵創(chuàng)新、藝文兼?zhèn)?、多樣包容”,彰顯時代精神,追求正大氣象;自覺摒棄心浮氣躁、急功近利。
六、潛心創(chuàng)作研究。倡導沉潛傳統(tǒng)、守正出新,養(yǎng)心修身、淬煉精品;反對以書法的名義消解崇高、戲謔傳統(tǒng),反對包裝炒作、嘩眾取寵、制造噱頭。
七、秉持職業(yè)操守。遵守社會公德,恪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從藝行為,抵制歪風邪氣,努力成為新時代先進文化的踐行者、良好社會風尚的引領者;講品位、講格調(diào)、講責任,反對低俗、庸俗、媚俗。
八、熱心公益事業(y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積極參與文化惠民活動,“送文化”“種文化”“育文化”,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獲得感、幸福感;反對脫離群眾、脫離生活,反對形式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