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晗)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增強檢察機關辦案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促進矛盾化解,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guī)定》并經(jīng)當事人同意,6月17日,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對鮑某某刑事申訴一案進行了公開聽證。


本次公開聽證由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紅偉主持,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侯麗利做案件匯報,并邀請三位人民監(jiān)督員作為聽證員參加評議,參加聽證會的還有刑事申訴案件的申請人以及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部分干警。

聽證會現(xiàn)場,書記員宣讀了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及會議紀律,案件承辦人侯麗利向聽證員及其他參會人員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分別就案件歷次訴訟情況、原案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情況、檢察機關審查情況進行了闡述,并對相關證據(jù)和法律依據(jù)進行了說明。

在陳紅偉的主持下,案件申訴人圍繞議題充分闡述了自己的觀點,聽證員認真聽取意見后,就案件事實、證據(jù)相關問題進行了現(xiàn)場提問,在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后,聽證員代表組織聽證員討論,進行了集中評議,形成了聽證意見,為檢察官公正司法提供了重要參考。

本次聽證會是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guī)定》,接受社會監(jiān)督,提高檢察機關辦案工作透明度,促進矛盾化解,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開展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深化檢務公開、自覺接受監(jiān)督,確保案件得到正確處理的一種辦案方式,是“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的深化和發(fā)展。做好群眾工作,走好群眾路線,搭建檢民“連心橋”,通過第三方的參與,更好地監(jiān)督檢察機關辦案,既能提升檢察機關為群眾解決問題的能力,又有助于化解矛盾和糾紛,力爭做到案結事了。
【編輯 趙萌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