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勝洋 劉怡緋)2021年7月7日9時許,河南省汝陽縣公安局三屯派出所某手機店內,店主楊某歌正在打掃衛(wèi)生,這時店里走來了幾名警察:“我們是三屯派出所的,有個案件需要你協(xié)助調查,請跟我們走一趟”。而楊某歌并沒有太多的驚訝,好像對這一切早有預知,這究竟是咋回事?
原來,事發(fā)當日縣公安局三屯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內一居民涉嫌侵犯公民信息行為的線索。三屯派出所很快鎖定了嫌疑人所在位置,并將其帶回訊問。
經了解:楊某歌(女,35歲,三屯鎮(zhèn)人)在三屯街經營著一家手機店,主要經營維修、售賣和辦理手機卡等業(yè)務。2020年5月份的一天,店里來了個“年輕人”給楊某歌介紹了個“兼職”,聲稱“操作簡單”“無本萬利”“穩(wěn)賺不賠”,在“年輕人”的介紹下,楊某歌很快便學到了“精髓”,“輕松上崗”了。接下來的時間里,只要有人來店里辦理新手機卡時,楊某歌都會以“首次辦理需要激活”為由,將新辦的手機卡插入自己的手機內,在辦卡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注冊“京東、抖音、拼多多、淘寶”等賬號,注冊成功后將注冊的新賬號、驗證碼及手機號碼一并保存,再發(fā)到指定的“兼職群”內,就完成了一筆信息買賣交易,對方很守信用,工資日結從不拖欠。慢慢地楊某歌不滿足于新開卡用戶,她把“罪惡之手”伸向了前來維修手機的人,為充足自己的“作案時間”, 當有人前來維修手機時她用各種理由將手機“滯留”,然后將受害人的手機卡摳出裝入自己的手機同樣注冊各個APP賬號,再以同樣的方式賣出,由于受害人群不固定,以至于直至案發(fā)都沒人報警。
就在民警們控制犯罪嫌疑人楊某歌的前兩天,楊某歌的兼職群“上線”突發(fā)消息要解散微信群,并要求群內“下線”將所有聊天及轉賬記錄刪除,楊某歌悉數照辦,她也深知自己的兼職并不是“正道”,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據統(tǒng)計,犯罪嫌疑人楊某歌自2020年5月以來共倒賣信息2000余條,從中獲利13000余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 趙萌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