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九章
違約合同變訴狀 對簿公堂
指鹿為馬亂斷案 走進高墻
1993年市里工商局投巨資建設城中城,一個現(xiàn)代化的商業(yè)大廈屹立在市區(qū)最繁華的地段。按照設計,城中城的一、二層是商廈,三樓和四樓是娛樂城,城中城由工商二分局管理,工商二分局因為對外招商引資找到了我,洽談的條件是工商二分局為甲方,出場地,娛樂城的出入口為專用電梯。合同規(guī)定,甲方應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我是乙方,投資裝修和購置設備,營業(yè)執(zhí)照等手續(xù)由我辦理并出任法人代表,利潤4:6分成,風險共擔。
簽完合同后,經(jīng)過緊張的籌備工作,娛樂城很快就開業(yè)了,一時人滿為患,好不風風火火,成為了年輕人吃喝玩樂的好去處。
經(jīng)過一年多的營業(yè),甲乙雙方都得到了好處,算得上是雙贏。
可是,好景不長,由于每天上上下下的顧客人流不斷,導致電梯時好時壞,不能保證娛樂城的正常運行。
最終,因為電梯的原因,直接導致娛樂城被迫關(guān)門了。
這個責任是非常清楚的,完全是由于甲方造成的,工商二分局對自己的責任是承認的。但是,市工商局不認,市工商局有法制辦公室,專門負責全局涉及法律訴訟方面的工作。
沒辦法,我只能通過法院去解決。
有生以來,我從來沒有進過法院的大門,不知道怎么打官司。但我知道應該把事情寫明白,把我的要求寫明白,也就是過去所說的“狀子”。
我拿著我的“狀子”到了區(qū)法院,門衛(wèi)問我要干什么,我說明意圖,門衛(wèi)登記后告訴我:你到立案庭。
立案庭的法官看完我的“狀子”說:給你立案了,遞給我一張登記表說:你去經(jīng)濟庭。
我到經(jīng)濟庭,法官看完我的“狀子”說:你需要舉證。
我第一次聽說這個詞,什么是“舉證”?
法官看我很疑惑,說:誰主張,誰舉證,這是原則。
我更疑惑了,什么是主張?到法院“主張”什么?
法官看我疑惑的樣子說:看樣你是第一次打官司,你請一個律師吧,我可以給你介紹一個。
我回答說:我有理,我自己能說清楚!
法官說:不請律師,你沒權(quán)閱卷。
“閱卷”,這又是一個從來就沒有聽說過的新詞。
法官問:你接受庭外調(diào)節(jié)嗎?
這個詞我懂,連忙說:接受。
接著法官說:等起訴書送達后,看被告接不接受庭外調(diào)節(jié),如果他不接受調(diào)解,再開庭。你回去吧,等這個案子分完后,辦案法官會通知你。
……
回來后,我到新華書店買了《怎樣打官司》、《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書籍,回家開始自學法律。
過了幾天,我接到法院的通知后立刻就趕了過去。
按照電話的指引,來到了經(jīng)濟二庭。
一進門,一下子愣住了,辦我這個案子的法官竟然是我的學生,怎么會這么巧。
這個學生叫馮世明,是體育專業(yè)的,非常優(yōu)秀,還是學生會主席,怎么會當法官了呢?
馮世明非常熱情地給老師讓座、倒茶,一點也沒有法官的架子。
一番客套后,馮世明轉(zhuǎn)入了正題。
張老師,你的案子我看了,咱這是全占理呀!工商局是全責,詐多大賠多大呀!你這標的要的太少了!
我一聽,模模糊糊地有點說不清的感覺,我知道我占理,工商局負全責,但是,我的標的是按照合同規(guī)定套下來的,莫非真的是我要少了?
張老師,你這個訴狀寫得太簡單了,再補充點,主要是這標的,你回去再考慮考慮,我現(xiàn)在手里案子多,別著急,你先回去,等我一件一件地審理。
過了兩天,我又補充了一些材料給馮世明送去。
剛走到門口我就站住了,因為我聽出來是工商局法制辦曹主任的聲音。
夏天熱,門窗全開著,曹主任說:全國涉及工商局的案子百分之九十都敗訴,局長說了,不管下多大力度,這個案子都要保證不能輸,這是政績……
我悄悄地退了回來,心想,這樣的案子你怎么能勝訴呢?
又過了幾天,我收到了開庭傳票。
開庭了,工商局聘了一位女律師名叫趙鑫華,工商干部幾乎把法庭都坐滿了,而我這一方,只有我和我的妻子。
我把準備好的筆和本子放在原告席位的桌子上等待開庭。
按照規(guī)定,已經(jīng)超過了近十分鐘,馮世明和工商局的幾個人走了進來,讓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們是在酒桌上耽誤時間了,匆匆忙忙趕回來的。
馮世明剛坐下,突然不自然地自己笑了,原來他發(fā)現(xiàn)自己沒穿法官袍,急匆匆地跑回辦公室拿著法官袍一邊走一邊穿,坐在了審判椅上。
書記員早已經(jīng)坐好了,她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都到庭,然后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長馮世明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人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guān)的訴訟權(quán)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法庭調(diào)查開始,當事人陳述,我把早已準備好的陳述材料念了一遍。
接著是法庭辯論,我發(fā)言以后,被告訴訟代理人的律師答辯。
趙鑫華律師說了一些與案件無關(guān)緊要的問題,根本就不往正題上說,企圖把責任完全推給電梯制造商,被我一一駁了回去。
法庭辯論終結(jié)后,馮世明問我能否接受調(diào)節(jié),我表示可以。
他又問被告,被告的代理人說不接受調(diào)解。
馮世明宣布休庭,等待送達判決書。
……
過了幾天,我接到了《判決書》,看完能把人的鼻子氣歪了!
馮世明玩弄張冠李戴、指鹿為馬的手段,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故意驢唇不對馬嘴的引用法律依據(jù)判決被告勝訴,這樣一來,我還得承擔訴訟費,這是把天和地倒過來了。
我拿著他的這份《判決書》逐字逐句反復看,琢磨了很長時間。開始怎么也不理解,作為法官他怎么會犯這樣低級的錯誤?明顯是智商問題,不對,智商有問題怎么能當法官呢?
……
過了幾天,我想起來一件事,從中得到了啟發(fā)。
我在教鋼琴的時候,收了一個富商的孩子學琴,爸爸在上海倒賣二手汽車,常年不在家,發(fā)了大財。后來,與前妻離婚了,又找了一個年輕漂亮的媳婦。他們有了一個男孩,嬌慣得很。
孩子媽媽想要把孩子培養(yǎng)好,送到我這學鋼琴。孩子從心里不愿意學,媽媽硬逼著孩子學,每次上課都是一場“災難”,不過,在長期“痛苦的折磨下”,孩子進步還是很快,能熟練地彈一些小曲子。
有一天,孩子爸爸從上海回來了,夫妻二人開著豪車拉著孩子來上鋼琴課。今天爸爸來了,媽媽一再囑咐孩子,要好好彈琴,向爸爸匯報。
開始上課了,孩子坐在鋼琴登上出奇地不哭也不鬧,表現(xiàn)得非常認真,爸爸和媽媽都很高興期待著孩子彈出一個曲調(diào)來……
結(jié)果,讓人非常意外,孩子的手放在鋼琴上,又拿了下來,讓我這當老師的心懸了起來。
勸了好一會,孩子終于把手又放在了鍵盤上,爸爸媽媽瞪大了眼睛期待著孩子往下彈,等啊等,孩子又把手拿了下來。
我著急了,啟發(fā)他,這個《小湯普森》昨天你彈得多好啊,來,彈給爸爸聽一聽。
孩子看了我一眼,然后在琴鍵上亂彈一氣,我更著急了,告訴孩子按照琴譜彈,孩子扭過頭去看著他爸爸,哇的一聲哭了,一邊哭一邊說:“我不認識……”。
爸爸心軟了,抱起孩子說:兒子不哭,咱不學這破鋼琴,走,回家。
三口人走出了我的鋼琴教室,看著他們的背影,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說明我這位鋼琴老師沒教好,甚至是不會教。
……
不對,我突然意識到,故意的,這個孩子是故意的!
這個孩子非常聰明,他裝作不會彈,欺騙了爸爸,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不再練習鋼琴!
……
我琢磨透了,馮世明就是那個“孩子”,作為法院的法官,他什么都懂,為什么故意錯判?是有他的目地的。
“民告官”,“民”手里有錢嗎?“官”手里才有錢。“官”為了政績,舍得花錢,買到了“政績”,既是權(quán)又是錢!
我的標的是27.6萬元,如果判我贏了,他能得到錢嗎?
判工商局輸了,輸家還能給他錢嗎?
只有判工商局贏,工商局才會省下27.6萬元,假設給他一半,工商局還剩一半呢!
我能想象到他們背后的黑幕交易,工商局完全答應了馮世明的條件后,馮世明又提出新的條件:原告是我的老師,我故意判老師敗訴,在良心上、情面上、同學朋友面前的社會影響上都是損失,你工商局應該怎樣對待?
于是,工商局又往上價碼……
馮世明認為這樣還不夠,所以才說:張老師,你的案子我看了,咱這是全占理呀!工商局是全責,詐多大賠多大呀!你這標的要的太少了!
馮世明下手多黑呀?他嫌我的標的太小,他知道:我的標的越大,工商局欠他的情就越大!
經(jīng)過討價還價以后,馮世明得到了條件上的滿足,開始操作,他移花接木,把風馬牛不相及的法律條款拼湊在一起形成判決書指鹿為馬,判決工商局勝訴,剩下的就是等著數(shù)錢了。
……
這是冰山一角,常年這樣判案豈不是“國將不國”?
法律絕不是單給老百姓立的,對法官也同樣有效!
好景不長,馮世明以受賄罪被逮捕,進了大牢!
【未完待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