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老師發(fā)到群里一篇《國民作家嚴(yán)歌苓,偽女性主義與歷史虛焦》的文章要大家討論。
說實話,我對這個作家沒大留意,聽說她寫的不錯。我瀏覽過《小姨多鶴》,覺得她啰嗦,以后沒看她的作品。但最近看過她一中篇《拖鞋隊長》,寫的非常好,把文革時沒人管的幾位幾歲到十幾歲的女孩抱團取暖,野蠻生長,以及女孩性的朦朧和因此對性以及性器官的好奇寫的非常好。但我這篇文章不是討論她的小說的,是要討論我讀這篇文章想到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在群體中、組織中、社會中、家族中,弱者做出犧牲,或者說犧牲弱者,是理所當(dāng)然的事。為什么我這么說呢?你看,文章中主要討論《金陵十三釵》中這十三個妓女,為了救被圍困的人們,尤其是那些女學(xué)生,而去給日軍當(dāng)慰安婦的事,它有一段話——“在戰(zhàn)爭時代,如果你有投票權(quán),你是否贊同妓女代替良家婦女去當(dāng)慰安婦?”先別著急回答,因為接下來還有問題:“如果妓女非常風(fēng)騷且毫無愛國意識呢?如果妓女是自愿且自豪的呢?”——我覺得這個問題不用討論,一致會同意讓妓女去給日軍當(dāng)慰安婦的。很簡單,妓女不論從道義上還是社會地位上,都屬于弱者,而當(dāng)一個群體或者組織以至于社會遇到麻煩,需要作出犧牲時,被選做犧牲的,往往是弱者,這就是人類生存困境中的替罪羊定理,用我們這里的土話說——捉個墊背的。咱不從大方面舉例,就從日常生活的細微中舉例。比如幾個人一起去了野外喝酒吃肉,一定要有一個人去倒酒倒茶燉肉,這個時候,被選中的就是這些人中的一個弱者,甚至是專門帶了一個弱者,這個弱者被剝奪了或者說就沒有喝酒的資格,肉也是緊著喝酒的人吃,他撈人家吃剩的。比如一個家里,對老人做出最大貢獻的,往往是那個不會說不會咬不會爭的子女。咱們再看看電影,國軍中誰也不想沖鋒,連長就會選一個士兵沖鋒,這被選中的就是其中最弱的士兵。他一旦被選中,所有的士兵都說他正合適,而他也不敢攀比任何一個士兵,因為他們都比他厲害,還因為,他一旦被選中,不沖鋒,這些人會齊心協(xié)力弄死他,那還不如去沖鋒呢,說不定能活下來。最要命的是,這個士兵在沖鋒中被打死,他們會指著他的尸體嘲笑——球也干不成!我沒看過《金陵十三釵》,不知道這十三個妓女走后人們的態(tài)度,但莫泊桑的《羊脂球》中,那個妓女為救一車人去陪德國人睡覺后,這一車人對她是不屑的。我想,人們對那十三個妓女也是這樣的吧?
實際上中共的好多電影里也有必須有人作出犧牲的情節(jié),雖然人們爭著去做這個犧牲,但你會發(fā)現(xiàn),那些出身不好的人或者被組織認(rèn)為有這樣那樣問題的人,爭取的最厲害。電影里說是爭取進步。就是說,這個“不進步”就是個弱者!當(dāng)然了,有的電影里干脆說,誰誰誰,這次就看你的表現(xiàn)了。這說明誰誰誰以前表現(xiàn)不怎么樣,是弱者。
社會遇到困境,犧牲的不也是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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