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爾斯泰在《戰(zhàn)爭與和平》最后寫到一個五十多歲的士兵,他是因為犯罪才被遣送當兵的。在這個目不識丁,看上去傻呵呵的士兵身上,托爾斯泰發(fā)現(xiàn)了一種境界。這是一種什么境界,托爾斯泰沒有具體定義,只是通過描寫這個士兵的言行舉止,要我們自己去體悟。他說這個士兵有自己的禱告詞,說睡,跌頭就睡,沉如石頭,說醒,立馬就醒,精神抖擻。一醒來就做事,宛如兒童一醒來伸手就拿玩具,從來不問意義何在。晚上閑暇,他就會唱歌,但這歌不是唱給什么人聽的,他唱,是如同歸林的鳥要唱一樣的自然怡悅。他唱的歌都是他自己即興發(fā)揮的。他說話簡潔明了,直中要害,但他不是通過邏輯思維來說話,而是直覺,是從心里自然流出來的,說過了,他自己也忘了他說了什么。他對一切都不抱怨,對一切都那么善意,包括和他偶爾碰在一起的人或者狗。他會對你非常熱愛,但也不會因為與你分別而難過,轉眼就忘了你……我也不知道這是一種什么境界,但我非常喜歡這種做人的境界。而且,我發(fā)覺托爾斯泰非常喜歡這種民間的“圣人”比如他在《復活》里也寫了一個這樣的“圣人”,同樣目不識丁,但有著深邃的思想,不亞于先知。奇怪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馬佐夫兄弟》里也寫了這樣的一個“圣人”。只是作者說,民間有許多這樣的冥想者,他們怎么怎么的,呵呵,作者我就記不清了。從這兩位作家的這個共同的傾向上,我發(fā)覺他們是反精英的,認為民間蘊藏著無窮的智慧。這在唯精英馬首是瞻的社會是難能可貴的。也正因為這一點,這兩位作家才是偉大的,因為他們把目光投向了普羅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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