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倩同志任永城市人民法院院黨組書記、代院長
4月17日,永城市委任命張倩同志任永城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18日,永城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會議全票通過張倩同志為永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會議舉行了莊嚴的憲法宣誓儀式,奏唱國歌完畢,張倩同志與其他被任命的領(lǐng)導(dǎo)一起進行了憲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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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新聞】欄目主編 丁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