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農民工到新產業(yè)工人
文/馬杰年
在全國各大中小城市中,活動著一大批雙重身份的群體,他們有一個通俗的名字叫“農民工”。顧名思義他們既是農民又是工人。
“農民工”一詞是在20世紀80年代后,對離開農村到城市打工農民的稱謂。自從1978年實行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以后,農村剩余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開始大量地涌于城市,從事建筑、運輸、制造業(yè)等行業(yè),他們最初被稱為“打工仔”、“打工妹”,干著最臟、最累、最苦、最險、最差的活,他們是促進社會經濟發(fā)展的生力軍,在城市中卻遭受到歧視。
“農民工”這一稱謂,最早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張雨林在1984年的《社會學研究通訊》發(fā)表的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出,隨后被大量引用。 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經反復研討斟酌,聽取多方面意見后確定采用“農民工”稱謂,并第一次把“農民工”概念寫入中央政府具有行政法規(guī)作用的文件”。從此,“農民工”這一群體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
在農民工這個看似龐大卻又是弱勢的群體中,多年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成為一大頑癥,遲遲不能解決。使得農民工愈來愈受人岐視。
“我也是農民出身?!边@是2012年12月30日,在河北省阜平縣龍泉關鎮(zhèn)駱駝灣村調研時,與老百姓嘮嗑時說的一句話,這位從農村走出來,心系百姓,關心群眾,走群眾路線。虛心聽取群眾的意見,是他一貫秉持的工作作風。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都明確提出,要保護勞動所得,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巜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的舉措,目的是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以后的幾年中,幾乎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都著重強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并把這一問題已納入法律程序。近幾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了明顯改善,情況有所好轉。但也有個別企業(yè)和單位,不顧中央的三令五申,頂風而上,仍然我行我素,把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當回事,嚴重挫傷了農民工的積極性,阻礙了國民經濟的發(fā)展。針對這一社會狀況,我們不但要從法律上、經濟上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讓他們勞有所得,收獲自己的勞動成果,還要從政治層面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今年“兩會”上有一些人大代表覺得“農民工”這一稱謂已不符合現(xiàn)代發(fā)展,不符合時代需要。他們干的工作不只是臟、累、差的活,一些農民工從事的是一些技術活,甚至一些農民工還是“白領”。所以這個稱謂已不符合時代的需要,代表們一致提議將“農民工”更名為“新產業(yè)工人”,從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子女教育,養(yǎng)老保險諸方面提高農民工的社會地位。從2022年起,“農民工”這一稱謂已成為歷史,被“新產業(yè)工人”所替代,他將以嶄新的姿態(tài),與其他產業(yè)的工作人員一道,投入到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去,為共同筑造國泰民安、山河無恙的美好社會而貢獻力量。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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