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是為了心安理得
近日,微信里和我們廉政法治研修班學員蕭由美交流,他曾經是一個民營企業(yè)家,現在是在一家企業(yè)做經理人,雖然地位變了,時空變了,但是他內心的善良悲憫與社會責任感始終沒有變。
在交流中得知,1987年秋天,蕭由美開了一家小店,一次他和妻子到縣城進貨時在0公里橋頭撿到一個紙包,里面是9300多元人民幣。因為找不到失主,就交到泰寧縣公安局。后來民警找到失主如數歸還,公安干警打電話對蕭由美表示感謝。蕭由美得知失主找到,自己也平添了幾分幸福。
還有一次,大概是1999年,蕭由美救人的事跡被刊登在福建日報上。一個年輕人因為鐵路設施漏電被嚴重燒傷,燒傷面積達70%,被送到鐵路醫(yī)院收治,可是不見好轉,并且花費巨大,事故單位為了推卸責任,把病人用白色被單包住,謊稱讓病人轉院,實際上走到農村路段把病人丟進農田,讓他自生自滅。
當時,蕭由美的工廠距離此處不遠,他發(fā)現路邊這個奄奄一息的病人,撥打了110,在民警交涉下,原來丟棄病人的鐵路醫(yī)院不得不派救護車把病人接走繼續(xù)治療。試想,假如蕭由美對被遺棄的危重病人視而不見,病人很可能會死在田野里。
時過境遷, 最近自媒體上看到一些新聞,路上遇到陌生人需要救助,救人者首先找路人拍照作證,然后才敢去救人,由此感覺救人的風險越來越大,不得不讓他人首先幫助拍照留下證據,生怕做好事被人訛詐。
出現這種現象,不是說今天好人少了,而是做好人好事的風險的確增大了,媒體上不時報道,救人者被訛詐的事件,讓人心寒。
既然做好人好事的風險在加大,當陌生人遇到困難我們該不該出手相助呢?當然是要幫助。
如果有路過的人,救人者不僅求路人為自己拍照,還要留下他們的聯系方式,以免萬一發(fā)生訴訟,可以請求路人作證。這是我在國外生活幾年的經驗。如果現場只有自己一個人,盡快撥打警方電話,讓專業(yè)人士施救。你撥打電話已經屬于施救行為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做好事不是為了得到受助人的回報,而是為了自己活得心安理得,問心無愧。因為一個天性善良的人會因為自己該施救而沒有作為導致無辜的人受苦受難而深感懊悔,雖然受難者不是自己,自己依然會感同身受地體會到他人的痛苦。這就是人性良善的光芒。
無論情社會多么復雜,救人有多少風險,一個內心善良的人都應該堅信“好人有好報”的理念,這是一種精神層面的報答,并不一定是物資上的補償。哪怕做好事有風險,我們依然選擇力所能及地做幫助他人,而不當袖手旁觀的冷漠過客,因為我們有自己不可撼動的做人底線?!叭松票蝗似邸笔欠浅B(tài),“人善天不負”才符合天道和人道。
(作者張笑天,2022年5月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