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語悟道》國學專題連載系列之一百五十七
作者/康金印 主播/李鳴
(四)借鑒孔子的“為文”之道
1、孔子對寫作的見解值得借鑒
2013 年世界讀書日之際,文化名家葉朗曾說:“在幾千年的中國歷史上沒有哪一位思想家、文學家不受《論語》的影響?!毕逻吘蛷摹盀槲摹苯嵌日剳獜摹墩撜Z》借鑒的內容。
1、孔子對寫作的見解值得借鑒
①孔子提出文章內容形式要統(tǒng)一、二者不可偏廢的觀點,至今仍適用:在《雍也》第16章中,他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即他認為文章內容勝過形式就顯得粗俗,形式勝過內容就顯得浮華,還是內容形式不偏不倚、和諧一致好。在《顏淵》8 章中,子貢批駁“質而已矣,何以文為”(只要內容罷了,何必要形式呢)的觀點后,指出“文猶質也,質猶文也”(形式如同內容,內容如同形式,一樣重要)。這是對孔子上述觀點的贊同。
②孔子提出的“辭達而已矣”是對文風的總體要求,至今仍然適用:在《衛(wèi)靈公》41 章中,孔子指出形式能夠正確表達內容就可以了,不要求它過于華麗、突出自己,但要求它必須為表意服務。孔子這一觀點對后世文風有重大影響,可謂“要言不煩”。
③孔子認為寫作關系重大,寫作態(tài)度要嚴謹認真,質量監(jiān)控要程序化,至今仍適用:在《憲問》篇,他說“為命,裨諶草創(chuàng)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即一份政令的制作,要經過各有專長的幾個人的努力,才能最后完成,體現靠必要的制度、程序來控制質量。這樣的態(tài)度還不嚴謹認真嗎?質量監(jiān)控的程序要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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