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存天理,滅人欲”
吳文亮
“存天理,滅人欲?!笔侨寮依韺W(xué)、心學(xué)所共同遵守的主張,也是目前受到非議最多的主張。許多人認(rèn)為,它違背了人的本性,與目前崇尚個性、人權(quán)、自由相沖突。
遇到不同觀點,不應(yīng)輕易否定、肯定,或人云亦云,盲目隨從。堅持獨立思考,在深入分析的基礎(chǔ)上,做出自己的判斷,才是正確的選擇。

我們首先應(yīng)弄清“滅人欲”到底滅的是哪些“欲”,是不是所有的欲望都要滅掉?孔子講“食色性也?!?/span>《禮記·禮運(yùn)》講的更具體“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世間生物,包括人類在內(nèi),探求其本能,都脫離不開生存和繁衍這兩個根本需求。生存必然需要飲食;繁衍離不開兩性相愛。這也是欲,但這是人的基本欲望。對這些基本欲望,儒家從沒禁止。因為這是人類得以發(fā)展的基礎(chǔ)。儒家禁止的是人們過分的欲望。
什么是過分的欲望?以“飲食”吃飯為例。有飯吃,不挨餓,這是人的基本需求。溫飽解決后,偶爾到飯店改善伙食,這是合理欲望。因為這種要求,是人之常情。但有人仍不滿足,不斷追求更好的美味。像慈禧一頓飯上150多道菜。很顯然,這就是過分的縱欲。這難道不應(yīng)該禁止嗎?當(dāng)然,人不僅對看得見的物質(zhì)有欲望,有索求。對看不見的事物,例如,名聲,也有索求。同理,合理的追求名聲,想有個好的名望,這無可厚非。但過分追求名聲,事事從自己的名聲出發(fā),便成了偽君子,這是儒家所反對的。
所以,滅人欲的正確意思是指去除個人過分的欲望。
為什么要去除過分欲望?可以從兩方面來回答。從個人的生活來講,如果陷入單純追求欲望時,今日好似達(dá)到人心所想,明日又起新的貪欲。欲望無窮無盡,層出不窮,始終無法滿足,不僅難以獲得真正的幸福。反而因為沒有滿足,還會產(chǎn)生疲憊、懊惱、憤怒等負(fù)面情緒。仍以慈禧吃飯為例,那150多道菜,慈禧吃了以后會高興嗎?肯定不會。因為菜做的再新奇,總有吃膩的時候。只能再找更新鮮的飯菜。所以,單純追求欲望,只可能有一時的滿足,愉悅,而不會有長久的滿足,愉悅。負(fù)面情緒的產(chǎn)生,主要就是因為滿足不了自己不斷增長的貪念。為了擺脫負(fù)面情緒,做為個人應(yīng)及早從各類貪念中脫離出來,在滿足合理需求的基礎(chǔ)上,去獲得更高層次的追求。
什么是更高層次的追求?人與其他生物相比,最根本的區(qū)別就在于,人產(chǎn)生了思想。人類有了思考的能力后,不僅創(chuàng)造工具,更深刻的理解、改變客觀世界;還會產(chǎn)生高尚的道德、理性,從而和其他生物產(chǎn)生了根本的區(qū)別。孟子講:“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惻隱心、羞惡心、辭讓心、是非心,即是人類良知、道德的起點和淵源。如果只顧追求欲望,便會遮掩自己的良知和本心,從而陷入追名逐利的泥潭,不能自拔,產(chǎn)生無盡煩惱。只有消除過分欲望,才會讓良知、道德,重新恢復(fù),占據(jù)已心,心存正念,從而走向更高層次的追求。此即為滅人欲的第二個原因。
從這個角度講,有道德的人,做好事,是為了求好報嗎?我認(rèn)為,不對。有道德的人,做好事,是因為他只是遵循內(nèi)在的良知,而不是為了貪圖好報。同理,如果為了圖好報,而做好事,就是動機(jī)不純,落了下乘?!读凝S》里講“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為惡,雖惡不罰?!逼湟罁?jù),便在于所做所為,主要看初心,結(jié)果為次。
去除過分欲望,不是要讓人不思進(jìn)取,無所事事。而是要讓人心存正念,做正確的事。哪些事正確,判斷事情正確與否的原則是什么?這就要從“存天理”入手。天理,即為天地萬物所共同遵循的至高道理、規(guī)則。對儒家來講,即是道德、良知。良知,人人都有,就如孟子講的惻隱心、羞惡心、辭讓心、是非心。這些心識,越是幼小時,越明白。但越長大,反而越迷茫。其原因,便在于成人后,我們過分的貪欲遮掩了本心,從而讓自己的良知蒙塵,影響了自己的判斷和行為。
存天理,不是讓我們每個人都成為道德家,成為只會研究書本的書呆子。儒家的學(xué)說,從來都與生活、實際密切相關(guān),讓人知行合一的。對于我們大多數(shù)人來講,存天理,就是說不管從事什么行業(yè),干什么工作。所做、所為、所言、所行,腦中要想到天理,敬畏天理,遵守道德規(guī)范。例如經(jīng)商,本是互通有無,方便群眾需求,自己也從中獲利的好事。但如果違背良知,坑蒙拐騙,造假販假,這就違背良知了。各行各業(yè),各類人群均是如此。做事,只要心存良知,做好事,當(dāng)好人,不管達(dá)官貴人,還是販夫走卒。不論士農(nóng),亦或工商,皆可稱為君子。反之,只圖名利,滿足個人私欲,泯滅良知,只會被叫做小人。
簡而言之,滅人欲,即叫人做減法。去除過分貪欲,回歸本心。存天理,即叫人做加法。以道德為基礎(chǔ),依憑自己的良知,做正確的事,做一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大寫的人。這樣做很難嗎?我們每個人難道不應(yīng)該這樣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