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姚崇(651~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今三門峽市陜州區(qū)人,唐代著名政治家,文武雙全,歷任武則天、中宗、睿宗三朝宰相。696年契丹李盡忠、孫萬榮作亂,攻陷河北數(shù)州,時值軍機事務繁忙,姚崇處理得當,深受武則天賞識,擢,遷兵部尚書、名列宰相。
705年姚崇參與張柬之、桓彥范等人發(fā)動神龍政變,擁立唐中宗為帝,因功受封為梁縣侯。
710年,睿宗繼位,姚崇擔任兵部尚書,又升任中書令。他與宋璟協(xié)力合作,革除中宗時期弊政,任人唯賢,賞罰分明,使得國家各項法度得以整飭,后因得罪太平公主,被貶為申州刺史。唐玄宗親政后,他官拜兵部尚書、同平章事,遷中書令,封梁國公。他提出《十事要說》,推行社會改革。整頓吏治,淘汰冗職,選官得才,抑制權貴,發(fā)展生產(chǎn),為"開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礎和經(jīng)濟基礎,被稱為"救時宰相",與房玄齡、杜如晦、宋璟并稱"唐朝四大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