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余凡,年逾古稀,資深法律從業(yè)者,定居于上海。自幼酷愛古典文學;半生癡迷格律詩詞。不喜往來阿諛奉迎之虛;樂與同好探討雅韻高妙。入羣之所願,祈得所有達者賜教。
爲中華法界先賢梅汝璈歌
作者 余 凡
公元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農歷壬寅八月廿三);是日“9.18”國難九十一年。予重讀梅汝璈及相關史蹟,感慨系之。念先賢之偉岸,追古爍今;嗟時運乃多舛,英雄末路。然:天道或晦終有昭彰;人心所向豈可欺罔。予思良久,欣然命筆;長歌一曲,遙祭忠魂。
弦歌知雅意,遠物睹思長。
靑史唘明智,掩卷遊八荒。
嗟我神州地,百年多難邦。
條約似鞭撻,奈吾歩履徨。
日寇鐵蹄至,生民更禍殃。
遍野渾焦土,城池幾戮塲。
志士仁人起,血肉筑城牆。
烽煙十四載,山川始復光。
國際建新序,文明重導昌。
東京將審判,血債待淸償。
列國精英聚,中華誰可當。
壯哉梅處子,弱肩鼎力扛。
臨危纓自請,訣別易水旁。
背負同胞托,慷慨渡扶桑。
斥魔威含怒,辯儒柔且剛。
法庭堅挺立,書生節(jié)氣昂。
罄竹難終淚,冤魂訴斷膓。
食不知甘味,寢不得夢香。
批閱晝連夜,裁判費周章。
証據(jù)搜尋苦,異端爭執(zhí)忙。
罪行陳歷歷,天理必昭彰。
一人排衆(zhòng)議,極刑誅惡狂。
終局惜遺憾,庶幾慰國殤。
飛鴻傳父老,朝野盡褒揚。
堅辭冠頂戴,屢謝奉皇糧。
功成身退處,名與利深藏。
念及史為鑒,決計述宣綱。
奈何天不予,卋道亦乖張。
可嘆拳拳意,未竟己先亡。
半部審判史,讀之倍心傷。
梅翁雖遠矣,後軰緬懐常!
亞軒行篤厚,汝璈磬越颺。
小子何其幸,與君是同鄉(xiāng)。
更兼從律法,有志慕賢良。
今又九一八,前恥豈能忘。
先生請受拜,永銘英烈堂。
【梅汝璈(1904.11.7~1973.4.23)字亞軒,江西南昌人;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上卋紀中葉中國最著名法學家之一;1946年5月至1948年12月受命代表中國出任遠東軍事法庭法官,參與了舉卋聞名的東京審判。其間梅先生殫精竭慮、堅守原則,據(jù)理力爭、百折不撓;以一己之力折服美英法印等各國法官,終將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等七名首惡送上絞刑架!判處梅津美智郎等十六人無期徒刑!不負四萬萬同胞重托建立不朽功勛(惜因麥克阿瑟阻撓未能將日本裕仁天皇送上審判席;更甚者蔣政府為討好美國以換取內戰(zhàn)軍援,竟同意將窮兇極惡的戰(zhàn)犯岡村寧次無罪釋放)。卋事變遷,梅汝璈晚年備受艱辛仍堅守信念!為民族尊嚴也為存史鑒,在日記資料被毀手稿反復被查抄之下仍堅持撰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惜天不從人願!1973年旾,一代法學家因病不治撒手人寰,留下半部書稿成曠卋遺憾……】。
——公元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農歷壬寅八月廿三余凡於國難日滬上命筆
——公元二零二三年四月廿三日/農歷癸卯三月初三先生五十周年祭日終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