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獲嘉縣某村居民王某及家人將一面印有“真情服務促和諧 調解矛盾是專家”的錦旗送到獲嘉縣矛調中心,以示對調解員在高壓線塔占用其耕地補償一案中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

今年3月,王某到獲嘉縣信訪部門反映:去年11月前后,其接到村委會通知,需要在自家耕地上架設高壓線塔。但后來發(fā)現高壓線塔的位置影響到以后的耕種,要求補償。雙方多次協(xié)商無果,產生糾紛。6月5日,縣信訪部門將此案轉至縣矛調中心進行調解處理。縣矛調中心受理后,立即成立由市優(yōu)秀調解員馬世啟、鄭曉蘭組成的精干調解小組進行調查了解。
經調查:某送變電建設公司建設某線路工程,需要在某鄉(xiāng)鎮(zhèn)王某所在村南地建設兩個高壓線塔,涉及到本村五戶人家,由村委會負責協(xié)調占地用戶的相關補償事宜。村干部通過電話通知王某,建設高壓線塔需要占用其耕地,王某得知具體位置在自家耕地中間后,提出自家耕地較窄,高壓線塔橫跨耕地,會永久影響以后耕種,不同意建設,并要求在未協(xié)商好之前先暫停施工。期間,村委會與王某協(xié)商多次未果,施工也一直未停。3月,王某到縣信訪部門反映后,相關鄉(xiāng)鎮(zhèn)和村委會再次與王某溝通,王某要求在規(guī)定的占地補償基礎上,額外賠償7萬元。村委會認為王某要求過高,雙方仍未達成一致意見。之后王某愛人又向國家電網電話投訴。

為了查清事實,調解小組到現場查看高壓線塔占地情況。王某的耕地南北方向寬約5米,東西方向長約360米,高壓電塔建在耕地東西方向,兩個支點剛好橫跨王某的耕地,確實影響以后的耕種。厘清事實后,調解小組分別對王某及村干部進行背對背溝通協(xié)調。首先向王某解釋國家征地的相關規(guī)定,各個區(qū)域的土地都有固定的征地補償標準。關于影響到以后的耕種問題,可以要求合情合理的補償。接著和村干部協(xié)調,按照信訪工作“三到位一處理”原則之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王某的耕地因修建高壓線塔,大型機器無法直接通過,需要繞到其他農戶的耕地,對農作物收割和播種造成永久影響,王某提出的訴求合理。本著互諒互讓、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原則,經過調解小組四輪溝通,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7月11日,調解小組召集雙方當事人在獲嘉縣矛調中心簽訂“在正常占地補償的基礎上,額外補償王某8000元”的調解協(xié)議,協(xié)議簽訂后當場支付到位。王某一家非常感激,于是就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 (王凱琪 張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