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紀委領導您好:
我叫李以潮,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渾江區(qū)六道江鎮(zhèn)江沿村,我實名舉報呂健(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務院長、趙珉親姐夫)充當黑惡勢力趙珉的背后保護傘,致使趙珉在白山市橫行三十多年無人敢動。在我不斷舉報和媒體的壓力下,靖宇縣法院不得不對其判刑,卻重罪輕判,至今也不給我任何賠償,而其背后的保護傘至今仍逍遙法外。
我實名舉報的主要事實如下:
一、1990年,趙珉在白山市原臨江區(qū)(現(xiàn)臨江市)老服務樓胡同殺死一名張姓男子,同一心臟部位連捅三刀,致人當場死亡,在趙珉保護傘的運作下,把口供材料改成失手劃了三刀,最終趙珉被判六年有期徒刑,三年就被釋放回家,死者家屬至今未得到一分賠償。
二、趙珉指示手下故意傷人數(shù)次,放高利貸,開設賭場和妓院( 1996年至2003年)。
三、我與趙珉因其偽造虛假采礦手續(xù)而打官司,此官司從2017年12月一直打到2020年7月1號。這起官司中,在呂健精心安排下,趙珉雖然偽造假手續(xù)卻能在三級法院連勝。趙珉在辦理友人礦業(yè)手續(xù)時,向白山市渾江區(qū)國土資源局所提交的北方水泥金剛(集團)白山水泥有限公司的文件及公章均屬偽造,又向渾江區(qū)國土資源局提交了白山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 2015--1號文件及公章)系為偽造。金剛(集團)白山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場九礦(以下簡稱:金剛九礦)是經(jīng)政府掛牌、招牌掛所取得的,價款是一次性付清給財政的。在2017年12月份,趙珉以坐標點重疊為由,把白山市國土資源局和我金剛九礦起訴到白山市渾江區(qū)法院,2018年2月20日,法院判趙珉假手續(xù)勝訴。勝訴后,趙珉乘勝又向白山市中級法院上訴,要求撤銷我金剛九礦招牌掛合法手續(xù)。2018年6月12日,白山市中級法院又一次完成了趙珉的心愿,撤銷了我金剛九礦的合法手續(xù),我金剛九礦和白山市國土資源局不服白山市中級法院判決,特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2019年2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判決趙珉假手續(xù)勝訴,三級法院居然保護了造假人的權益,不難看出趙珉背后保護傘的強大。
四、第二保護傘姜云波(白山市公安局常務局長)是趙珉的同學,姜云波與趙珉不但是同學關系,而且二十多年來有著大額資金往來,在我金剛九礦和趙珉正打官司期間,趙珉找到姜云波要求把我(李以潮)和我兒子(李光緒)進行刑事拘留,姜云波為幫趙珉達到目的,先后安排三伙警力刑拘我和我兒子:第一伙以季春海為首,此人為經(jīng)文保支隊長;第二伙是刑警支隊時東興為首,第三伙以環(huán)偵支隊長雷英為首。以上辦案人員2018年11月10號,對我(李以潮)和我兒子(李光緒)執(zhí)行刑事拘留,定性為非法開采,2018年11月29日給我和我兒子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并勒令我繳納了取保保證金210,000元整。取保后,姜云波親弟弟姜云濤當天找到我,要求我給環(huán)偵支隊長雷英送現(xiàn)金50,000 元,否則還會把我和我兒子收回看守所。2018年12月3日,我拿著現(xiàn)金50,000元整,送到市公安局一樓雷英辦公室,雷英坦然收下。
五、在2019年申訴敗訴后,我向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同時又通過多家媒體呼吁全社會的關注,白山市政府感覺到壓力后,要求白山市政法委成立專案組。在政法委專案組協(xié)調下,白山市中級法院啟動再審程序,于2020年7月1日恢復了我金剛九礦招牌掛合法手續(xù)??尚Φ氖桥袥Q書上趙珉也勝訴了,真手續(xù)和偽造的假手續(xù)雙方勝訴,卻判渾江區(qū)國土資源局嚴重違法,這體現(xiàn)出趙珉背后保護傘和傘中傘的勢力有多強大。法律的嚴肅性和尊嚴在這起案件中已經(jīng)蕩然無存。
趙珉除以上犯罪事實外,還涉嫌多起犯罪:偽造白山市渾江區(qū)國土資源局公章,騙取白山市渾江區(qū)林業(yè)局臨時用地手續(xù)在河口八社非法開采;在河口八社非法采石灰石礦11.4萬噸,銷往金剛(集團)白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廠有存根;在河口八社毀壞林地二十多畝;在白山市渾江區(qū)六道江鎮(zhèn)江沿村二社,強行霸占老百姓在冊耕地十八畝,違法建設了二層樓、酒廠、炸藥庫等。渾江區(qū)國土資源局和村民,把趙珉起訴到渾江區(qū)法院要求拆除違建,渾江區(qū)法院居然判決不準強制執(zhí)行,拒不歸還老百姓在冊耕地;趙珉在渾江區(qū)六道江鎮(zhèn)江沿村干溝子經(jīng)營采石場期間,采用黑惡手段對鄰礦金剛二礦、三礦、五礦進行干擾,均造成了停工停產(chǎn)三年之久的后果,各家業(yè)主都敢怒不敢言,懇請上級領導實地調查趙珉的犯罪事實。
趙珉雖然罪惡累累,但在保護傘的運作下,被重罪輕判。2021年4月23日,白山市靖宇縣人民法院對其偽造假文件、假公章只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九個月,而且當天晚上就將其釋放回家。后在媒體的關注下,于2021年4月27日,有關方面不得不又將趙珉收入靖宇縣看守所。從中不難看出趙珉背后保護傘和傘中傘的勢力有多強大。
多年以來,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鏟除趙珉和其保護傘這些敗類,我不斷的到各級紀委、監(jiān)察、政法部門反映問題,不僅沒有任何結果,反而屢遭打壓。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姜云波安排其手下,對我(李以潮)簽字按手印1000多個,無果后,又把我?guī)У桨咨绞须p規(guī)樓兩次,在這幾年中我到省政法委送材料三次、到省檢察院送材料三次、到指導組兩次、到巡視組三次,最后全都石沉大海。在2021年4月15號,中央督導組和省指導組,把我這起案件列為白山市(001號)案件,白山市政法委專案組指派其成員、白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宗緒發(fā),到我家找我談話,稱趙珉背后保護傘多達六十多人,馬上抓人,這期間不讓我有任何動作。我聽了宗緒發(fā)的話,可是兩個月后,督導組和指導組都撤走了,宗緒發(fā)告訴我他們專案組解散了,有什么事兒自己找各部門去。在這兩個月內,專案組穩(wěn)住我,就是為了擺平趙珉的所有罪行。專案組案件負責人鄢世良,充當趙珉背后傘中傘,利用手中權力,極力為趙珉開脫罪行至今推脫敷衍。2022年9月10號,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無奈去了北京,要到國家信訪局送材料,白山市公安局逄大洋等人找到我,讓我回來,說白山市政法委書記等我解決此事,于是我就回到白山市。2022年9月23日,我回來后,逄大洋帶我去了白山市政法委,周海河書記和鄢世良書記接待了我,讓我說一下訴求,我提出了三點訴求。但是至今,我的訴求連一個都沒有結果。
綜上所述,我強烈要求上級有關部門,立即對趙珉背后保護傘及傘中傘啟動調查,將其繩之以法,以徹底除掉白山市黑惡勢力及保護傘,還白山市一片凈土,還白山市老百姓一個公道,同時追加趙珉的所有漏罪。因為趙珉和其背后保護傘,造成我金剛九礦停產(chǎn)25個月,有關方面和趙珉等人必須賠償。我希望上級能將此案交由異地辦理。
以上實名舉報均有證據(jù)支持,如有不實之處,舉報人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實名舉報人:李以潮。
身份證:372423197303160735。
電話:13843911877。
原文來自亞洲商報:
http://www.abtoday.net/cj/minsheng/1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