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清正,多少歌謠詠。賊寇抖,黎民敬。捐修文廟建,除黑刀光冷。懲污吏,累民五事無蹤影。
職守人勤政,廉潔明如鏡。河夫免,河兵頂。水云千里近,奉旨黃淮領。今古事,任由百姓心中定。
【注】于成龍(1617~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號于山,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1661年45歲的于成龍出任廣西羅城知縣,從此踏入仕途,歷任知州、知府、道臺、臬臺、藩臺、巡撫、總督等要職,其間幾經坎坷,備嘗艱辛。他憐貧苦、抑豪強、治盜賊、賑災荒、清雜派、平冤獄、肅吏治,為官一任,流惠一方,被百姓稱為“青天”;他簞食瓢飲,淡泊自甘,每餐下飯靠青萊,又被稱之“于青菜”。1684年朝廷命于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賜謚“清端”,贊譽其“清官第一”。有《于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詞依《欽定詞譜》秦觀體。
樂水
2023年9月12日
編輯制作 杜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