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非文學作品的文學價值
作者/劉小軍
文學有四大樣式——詩歌,散文,戲劇和小說。這四大樣式構成文學的四種體裁,因此一般來說這四種體裁的文學作品其文學價值容易判定。然而,還有一些區(qū)別于上述四種文體的作品具有文學性,或說具有文學價值;比如——人物傳記,報告文學,文學評論,宗教經(jīng)典,文化名著,偉人著作,社科著作,時事評論等等。那么,這些作品中的文學價值該怎樣判定呢?
人物傳記,報告文學,文學評論,這三種文體的作品一般屬于文學范疇,因此其文學價值也容易判定。而宗教經(jīng)典——我們先以《圣經(jīng)》為例。《圣經(jīng)》不是文學作品,然而,《圣經(jīng)》具有至高無上的文學價值。《圣經(jīng)》有些篇章——比如《傳道書》,如果把其看成文學作品來讀,可說是史上最好的“散文”;而“福音書”——尤其是《馬太福音》,可說是史上最好的“小說”。日本第一個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川端康成說過,“佛經(jīng)”是一座文學寶庫,代表東方最高文學成就。中國佛教典籍《壇經(jīng)》,也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宗教關照的是人的終極價值。宗教經(jīng)典雖屬“思想”范疇,但它和文學的距離最近。事實上,宗教經(jīng)典語言的縝密、精當,思想義理的宏博、深邃,都代表最高等級的文學。
中國古代文化名著,比如《左轉》《戰(zhàn)國策》《孟子》《莊子》等,通常包括“文史哲”三方面價值,而我們直接就把其中的某些篇什當做文學作品來讀,并統(tǒng)稱“先秦散文”。“先秦散文”誠如蘇軾所說,如“黃鐘大呂”,有著很高的文學價值。
毛澤東是一個領袖,是一個偉人,但也是一個文學家。毛澤東的詩詞,及文藝專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本身就是文學作品,其文學價值自不待言。而毛澤東為大眾所熟知的文章,比如《紀念白求恩》《為人民服務》《愚公移山》《改造我們的學習》《別了,司徒雷登》等,也同樣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其實“毛選”中的大多數(shù)文章都有一定的文學價值,只不過“毛選”作為“思想”領域的“馬克思主義經(jīng)典作家著作”,其文學價值完全可以忽略。)
社科著作中,具有作者人格書寫的作品,有文學價值;反則反之。
時事評論,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純屬于文學范疇的“雜文”;另一種就是專業(yè)程度很高非文學的“學術論文”?!皩W術論文”屬于“社科著作”,如果包含有作者的人格書寫,就有文學價值;反則反之。
宗教經(jīng)典,文化名著,偉人著作,社科著作,時事評論等這些不屬于文學范疇,而屬于“思想”“歷史”或“學術”范疇的作品,其所含的文學價值,我發(fā)現(xiàn)很多人判定這些非文學類作品所含文學價值的標準只是根據(jù)“語言”——遣詞造句的準確、生動及語言節(jié)奏——把“語言”作為唯一標準。他們的根據(jù)是:非文學類作品所表達的思想或觀點屬于“思想”或“學術”范疇,不屬于“文學”范疇,因此,其中的文學價值,只有語言。然而,這種貌似正確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如果僅以“語言”為判定非文學類作品文學價值的尺度,那么這就把文學純粹看成了是一種“語言技藝”,而忘記了“運用語言來表達思想、感情和經(jīng)驗”這個文學的定義。非文學類作品所表達的,是某一具體思想、具體觀點,除了必要的語言嚴謹外,它只關照某一具體思想或具體觀點的“是非”。而文學所關照的,除了作品中某一具體思想、具體觀點外,它更加關照作品整體所體現(xiàn)出的思想意識及深度,以及表達這種具體思想或觀點、體現(xiàn)這種思想意識及深度所進行的語言組織——也就是行文。比如社科著作或時事評論,兩種具體思想或觀點完全相反的文章,可能具有相同的思想深度,因此可以具有相同的文學價值。還有更重要的一點——語言行文和思想深度是相輔相成的,表達的思想越高越深,對語言的要求也就相應越高。不存在語言低劣而思想高深的作品;也不存在思想淺薄而語言卓越的作品。文學和非文學作品從來都是——思想越高,語言越好;思想越低,語言越差。因此,判定非文學作品的文學價值,和判定文學作品一樣,依然是根據(jù)語言行文和思想深度兩方面。(當然,文學作品的文學價值還包括其他方面。)
(作者簡介:劉小軍,河北行唐人,以作文為消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