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劉樹頻▲
九. 父母留下的財寶
爸媽在幾十年艱難困苦的生活中,省吃儉用的為我們兄妹積攢了些財物,這些財物如今變成了最珍貴的紀念。
1972年,爸花56元錢給我買了一個半導體收音機,讓這個能說會唱的小東西陪伴在遠離他們身邊的我。爸給的這個禮物讓我十分欣喜,也讓室友們很是羨慕。
半導體收音機▲
八十年代,爸又拿出了八十元錢,給我自己的小家,買了一個兩米多高的落地大鐘的機芯,大哥出錢買了些好木料,找工匠師傅給打了個鐘的外殼,他倆給組合了一座漂亮的大鐘,從哈爾濱發(fā)到了我北京的家,來家中的朋友都夸這座大鐘漂亮又氣派 ,這在四十多年前的普通人家中,是很少見到的。
爸、大哥合買的立地鐘▲
這兩件都是當年的稀罕物。這座立地大鐘我視為珍寶,至今還擺放在我的客廳里精準報時;
爸媽把縫紉機留給了手巧的二姐;
給二姐的縫紉機▲
爸的勞力士手表和全狐貍皮大衣留給了大哥;
勞力士手表▲
全狐貍皮襖▲
媽的‘九道彎兒’的羊皮襖留給了嫂子。
九道彎是羊皮中的上品▲
羊皮襖▲
爸媽又有計劃地,用多年積攢下來的錢尋覓著,一個一個地買了四枚金戒指。家搬離榆樹前,由媽決定,把不同分量的金戒指對應的分給我們姐仨和嫂子。媽把最大的約6克重的戒指給了大姐,
金鎦子▲
這枚就是當年爺爺手上的那枚金鎦子,也是爸去長春老姑家時戴的那枚。爺爺去世后,奶奶拿著這枚金鎦子,讓爸,以五十元價格找個買主幫著給賣了,爸沒舍得賣,給了奶奶六十元買了下來留作紀念,這枚給了大姐;
次大的金戒指給了二姐;
小的兩枚分別給了我和嫂子,給我的那枚比給嫂子的大了一丁點兒。
從戒指的分配上,能看出我們姐妹對爸媽的孝心和對家的貢獻程度,也看到了媽的公平。在我和嫂子之間,媽是偏向了我,因為那時家還在榆樹,爸媽還沒到哈爾濱,還沒與嫂子有生活上的接觸。
物質財物是爸媽辛苦了一生奔來的、省吃儉用積攢下來的,我們倍加珍惜,但精神財富-他們的品格和教導,是爸媽留給我們更珍貴的財寶。爸媽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細雨潤無聲般的榜樣力量,來滋養(yǎng)教導我們,教我們做人行事,讓我們姐妹受益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