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叫”大獅“的網(wǎng)友提供了乾隆曾經(jīng)就倆九歲男童害死一少年之案御批的故事,今轉(zhuǎn)來一并與讀者同賞。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三月十三日,武昌府蘄州村九歲男童曹受兒、徐桂兒,于魯家園河岸挖野菜時,見同村少年李大生手捧糖盤經(jīng)過,于是二童子向李大生索要糖吃。李大生不給,很快便由爭吵演變?yōu)槲涠贰W罱K,李大生被徐桂兒用石頭砸暈后,又遭曹受兒用布條勒頸,旋即氣絕,死于非命。曹、徐二童子擔心事情敗露,先將李大生尸體就地掩埋,后又挖出投入水中,見尸體順水遠去,回家只字不提此事。
然而天網(wǎng)恢恢,三天之后,曹、徐二童子相繼被抓,但在輕判與重判這一問題上,各級衙門爭論不休。其中以前任湖北巡撫李綬與新任湖北巡撫姜晟爭吵最為激烈。李綬要求輕判,而姜晟卻堅持要求重判。 此案最終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奏皇帝圣裁。十三日,乾隆皇帝御筆朱批此案:“徐桂兒著即處斬。曹受兒依擬應(yīng)絞,著監(jiān)候,秋后處決。余依議。欽此?!?/span>
乾隆皇帝給出的理由是:“少年做惡皆因暴戾之氣太重,此等少年倘留存于世,待其成年之后,必定會有更多無辜遭其毒手。因此,不如早早將禍苗除掉為好?!?/span>
乾隆皇帝的原話是:
“庶可戢童年暴戾之氣,而不致以姑息滋患矣?!狈g過來即:期待通過對這兩名惡童的處決可以收斂和約束那些在年少時就有兇暴殘忍的惡氣,從而不致于姑息他們讓他們以及和他們相似的惡童再來禍害更多的無辜者。
話說到此,我們不能不聯(lián)想到前些日子邯鄲的那三惡少,難道這三害蟲不應(yīng)該得到和乾隆處置倆惡童一樣的下場嗎?如果不能,那就是讓法律向不法讓步,就是讓更多的惡少繼續(xù)為非作歹行兇作惡而不會受到應(yīng)有的懲處。很明顯,這樣發(fā)展下去,還會有更多的無辜者受到欺凌甚至被剝奪生命。
在對待邯鄲三惡少案件處置問題上何去何從無疑將是檢驗法與不法的試金石與分水嶺。我們也相信,絕大多數(shù)網(wǎng)民的呼吁吶喊絕非為一時之口快要求處決三惡少的。
總之,邯鄲三惡少不死,天理難容,民憤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