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貴來老師帶您解讀《中國書法批評史》第五十講

第三章:初唐書法批評:確立"盡善盡美"之典范
第二節(jié):孫過庭的《書譜》追求古典完美的理想
二、探索書法之深遠境界
在中國深厚的藝術評價體系中,“境界”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價值尺度,它凝聚了中華先人對人生理想追求的精神投射。人生在世,猶如漂泊于天地之間,流淌于時間之河,參與于社會之網(wǎng),無時無刻不面臨著各種問題和挑戰(zhàn)。面對這些問題,人們的覺悟和應對方式,就如同明亮的鏡子,映照出他們各自不同的精神境界。這種境界,無論是深邃如宇宙,還是狹窄如井底,都在他們的行為方式和結果中得到了完美的展現(xiàn)。這種展現(xiàn),既是對自我價值的呈現(xiàn),也是與大多數(shù)人、歷史、天地利益的協(xié)調與共鳴。
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儒、道、釋三大思想流派對于人生境界的塑造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它們以各自獨特的視角和方式,詮釋了人生的種種可能,為后世留下了豐富的經(jīng)典和事例。這些思想和詮釋,無疑也對中國藝術境界的評價產(chǎn)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境界不僅是衡量一個人存在價值的終極指標,也是評判藝術價值的最高尺度
具體到書法這一藝術形式,境界更是書家修為的全面展現(xiàn)。一幅書法作品,不僅僅是墨跡的堆積,更是書家心中自然生機的流淌,是他們性格、情感、精神的投影。在字里行間,我們可以感受到書家對人生的理解,對世界的感知,對藝術的追求。這種追求,不僅體現(xiàn)在對自然生機(如形態(tài)、氣勢、力度)的精準把握,更體現(xiàn)在書家通過人生的歷練,超越世俗的束縛,達到的精神高度。這種高度,既是個人的,也是普遍的,它既是書家個人的精神追求,也是書法藝術永恒的魅力所在。
孫過庭在書法藝術中特別關注書法家主體情感和精神的展現(xiàn),以及人生境界的呈現(xiàn),視其為評判書法價值的核心要素。雖然南朝袁昂在《古今書評》中對此已有所觸及,但僅僅停留在一般性的比較和描述上。孫過庭在《書譜》中則進一步將書法藝術中的人生境界與中國文化中的圣人修養(yǎng)和情懷緊密相連,賦予了更深的內(nèi)涵。
《書譜》中,孫過庭提到:“至于初學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他借此闡述了學習書法的三個階段:起始階段追求平穩(wěn)與規(guī)范,中級階段追求險峻與變化,最終階段則回歸平穩(wěn),但這種平穩(wěn)已不再是初級的簡單平穩(wěn),而是融合了規(guī)矩與變化的更高層次的平穩(wěn)。當達到這種境界時,便是“人書俱老”。這里的“人老”指的是歲月的流逝,而“書老”則是指書法達到了既合乎規(guī)律又自然流暢的境界。
孫過庭以王羲之為例,進一步解釋了這一過程。他指出,王羲之的書法在晚年達到了巔峰,這得益于他“思慮通審,志氣和平”的人生境界。這種境界如同孔子所說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即在不違反規(guī)則的前提下,能夠隨心所欲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清代劉熙載在《游藝約言》中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認為無論是書法、繪畫還是文章,都需要以“無欲而靜”為主,即不被外物所牽絆,保持內(nèi)心的平靜和專注。
這并不是說要完全消除人的情感,而是要學會控制和管理自己的情感。按照《莊子》的說法就是“物物而不物于物”,即要能夠主宰外物,而不是被外物所主宰。同樣,王弼也提出了“圣人有情而無累”的觀點,認為圣人雖然具備普通人的情感,但他們能夠將這些情感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nèi),不會過分沉迷其中,從而保持自己的本色和內(nèi)心的自然狀態(tài)。
孫過庭認為王羲之在晚年達到了這種境界,他的書法動止合宜,達到了“不激不厲”的和諧境界,被譽為“書圣”。這種境界不僅是書法藝術的最高追求,也是人生修養(yǎng)的最高境界。
在探索書法藝術與人生境界的交融時,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這兩者之間存在著深刻的聯(lián)系。如同中國人的人生追求,書法藝術的境界也傾向于達到一種內(nèi)在的和諧與平衡,這正如古人所言,“不激不厲,而風規(guī)自遠”。
顏回對孔子的評價——"仰之彌高,鉆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不僅是對孔子個人品質的描繪,也同樣適用于對王羲之書法藝術的解讀。
孔子,作為古人崇敬的典范,其深不可測的品質在顏回看來既崇高又深邃。他的卓越與平凡并存,這種看似矛盾的特性正是其魅力的源泉。王羲之的書法亦是如此,孫過庭在評價其書法時,用“風規(guī)自遠”來形容,這正是因為王羲之的書法不僅不顯山不露水,而且充滿了豐富的變化。這種變化并不刻意,卻讓人樂于接受,于平凡中透露出非凡。
孫過庭以王羲之為標桿,認為其他書法家如王獻之等人,他們的作品在布局和表現(xiàn)上都有所欠缺。他提出的“不激不厲”作為書法藝術的理想狀態(tài),并非追求激情的宣泄,而是更加注重內(nèi)在的精神氣質。這種氣質的展現(xiàn),體現(xiàn)了古典藝術的核心價值觀。孫過庭進一步指出,王羲之書法中“思慮通審”和“志氣和平”的特點,正是其書法藝術境界的重要支撐。這表明,書法的最高價值并非僅僅取決于技巧,而是取決于書法家內(nèi)在的精神境界。盡管孫過庭強調了王羲之與其他書法家在“功用”和“神情”方面的差異,但核心仍在于書法家的人生境界。
在中國古代藝術中,無論是書法還是其他門類,都非常注重境界的表現(xiàn)。這種境界是作品各要素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融合所形成的整體感。這種整體感有時也被描述為“氣象”。宋代的儒者常用“有道學氣象”來形容一個人的品行和學養(yǎng),這實際上是在強調一個人的內(nèi)在境界。
當我們回顧“人書俱老”這一說法時,我們可以理解到,“老”并非指老化或僵硬,而是指書法家對各種要素的運用達到了爐火純青、游刃有余的境地。這種境界的實現(xiàn),需要書法家具備深厚的藝術造詣和豐富的人生閱歷,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在創(chuàng)作中展現(xiàn)出真正的藝術魅力。(全文2247字)

作者:王貴來(天津書畫藝術網(wǎng)總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