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熱點 邪毒罌粟花(下)
——延安市吸毒人群大掃描
張興源
三歲的娃兒勸戒“煙”
她叫惠玲(化名),24歲,延安市北部某縣人氏。如果說劉亮曾是大學生,胡媛有著較好的家庭背景,他(她)倆在敘說自己吸毒史時,多少總有些顧忌,可能有所掩飾或有所演義,那么,惠玲的敘說卻是平靜而又較為客觀的。這份客觀不是來自于她戒毒的自覺,而恰恰來自于她對自己能夠戒毒的不怎么自信。
我父母是一對生意人,家庭經濟收入中平。我有兩個弟弟,
一個隨父母在縣城開一家摩托車行,一個還在上中學。從小我就
沒怎么受過苦,13歲,只念了半年初級中學的我就不想上學
了,回到家里沒有正經事情可干,就胡亂地隨一些跟我一樣的孩
子逛大街,有時還跟他們一起學抽紙煙。我的性格天生就有點
野,到15歲那年我就開始獨自闖社會,一下子就竄到了西安。
可以說,小孩子家只要是闖出去獨立謀生,遇到正派人的可能性
是很小的,我在西安遇到的第一個我認為可以依靠的人叫孫大牛
(化名),后來知道他也是一個吸毒者。1997年大年三十,
他自己過足煙癮之后,又拉著我的手,讓我也吸上幾口,說這也
是“過年”(有點像《白鹿原》中白孝文跟田小娥吸大煙過大年
的情形——記者注)。此時我已跟他同居,他的話我又怎能不
聽。于是那一夜就有了我的吸毒“第一口”。這一口吃下去,我
連吐了三天,吐得我連路也不會走了,我就說從此以后再也不吃
這東西了。但過后還是禁不住那種無以名狀的誘惑,或是與大牛
在一起,或是我自己單獨吸食,一次又一次,一口接一口。后來
大牛因為吸毒和刑事案件被判刑,我的吸毒歷史也就此告了一個
段落。
17歲那年,我在西安又認識了一個叫吳運(化名)的男
人,他當時已經27歲,也是一個吸毒人員。我倆走到一起后,
每天都會有大量消耗,毒資就成了問題。于是我就給家里打電
話,騙我的父母說我在西安學電腦,每月都得幾百塊錢學費。于
是家里每月按時給我寄400元現金。每次當這400元“學電
腦”的錢到手之后,我就拿著錢直奔毒販那里。然而,400元
對兩個吸毒人員來說,真是杯水車薪,僅僅一兩天就被我們揮霍
一空。于是,吳運就干起了偷竊的勾當。一次他正在行竊,就被
西安小寨公安分局抓了個正著。好在那一次沒有給他判刑。老話
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跟了吳運這樣的人,加上毒癮實在
難熬,于是也就學會了偷竊。想想那一段日子,那可真不是人過
的生活??!
我19歲那年正月初五,跟吳運正式結婚。那一段時間,我
倆都說是為了后代也得戒煙,于是就戒了一年。一年以后的2月
12日,吳運因偷盜被刑拘,后被判了8個月的徒刑。他出事以
后,我心情壞極了,盡管肚子里的孩子已經4個月了,我還是不
顧任何后果,重新吸上了。為了解決毒資問題,我一個人上綏
德,到榆林,過府谷,一路走,一路偷,偷一路,吸一路,什么
人的尊嚴和臉面等等,已經完全丟到一邊去了。后來我就生下了
我們的女兒,這孩子快過百日時,吳運回到家里。在家里呆了只
一個來月時間,他又被子長縣公安局勞動教養(yǎng)一年。本來我們結
婚時我的父母是不同意的,但事已至此,父母只好把孩子接去,
任我滿世界地瘋跑。這一回我到過安塞、志丹、吳起好些地方。
一次在榆林的靖邊,我毒癮發(fā)作實在受不了了,看到路邊有一群
人在耍賭,有一個人的手機露在外面,只用一根細繩拴著。我便
趁他不注意,燒斷了手機繩,拿起就走。事發(fā)后,榆林公安在逮
我時,用腳把我的下巴猛跺一腳,我的下巴里邊至今還留有一個
疙瘩。
在陜北呆不下去后,我又重返西安。在西安后村,我租住著
一間四樓的房子。起初仍然像原先一樣吸食,后來有人說吸食不
如注射來得快,又省錢,我便也開始嘗試注射。注射初期,我還
比較講究,盡量用純凈水或是鹽水來兌,后來劑量越來越大,注
射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有時就顧不了那么多。一次我毒癮發(fā)作
后,四樓正好沒水,我來不及到一樓取水,便將雪碧兌上那東西
打了下去。剛打下去連針頭都來不及拔下,我就飄了起來,還是
一位隔壁的醫(yī)生幫我取下針頭。有時毒癮發(fā)作而沒有了貨,我就
用刀子、剪子割我手腕上的動脈——
惠玲邊說邊抹起她的袖子,記者看到她的左手手腕有兩道明顯的傷痕。
西安也呆不下去以后,我又回到父母身邊。父母為了讓我戒
毒,給我買了“安定”,并把我控制在我家二樓上不讓下來。開
始的幾天,我對我媽說,只給我買200塊錢的,讓我慢慢戒,
太猛了怕出事。母親便依著我。就這樣,一天200,一天20
0,就在戒煙期間,我又吃了幾千塊錢的大煙。有時家里不給
錢,我就騙父母親說我的同學朋友結婚請我,我得去“行禮”。
看著我戒煙這樣沒有恒心,家里人干脆把我反鎖在二樓上。有一
回我設法從窗戶跳出來,說要去搶銀行,母親竟然跪在一樓的樓
梯口,苦苦哀求。但面對這一切,我卻不為所動。拿著一把菜刀
擱在我自己的脖子上,要挾母親。母親只好又給了我200元,
讓我去買煙土。
2003年7月17日,我第一次進到強制戒毒所。那時我
只有86斤。當我走出戒毒所3個月之后,我的體重增加了36
斤。我從戒毒所出來后,吳運說他已經不吃了,好象也不是我的
“同道”了。于是,我又跟上別的朋友來到西安。整個這一兩年
間,我與吳運我進去,他出來,他進去,我出來,我倆已經成了
戒毒所和勞教所的???,基本上沒有在家團聚的日子。有時警笛
一響,我的三歲的女兒就驚嚇地叫道:“媽媽!快藏在沙發(fā)底
下,操心叫公安把你給抓走了!”警笛響過后,我的女兒就會對
我說:“媽媽!你不要再吸了,再吸就叫公安抓起來了!”3歲的
孩子,畢竟還不懂事,有時在院子里見到煙盒里的錫紙,就趕快
撿起來,并對跟她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們說:“這紙紙我媽媽有用
哩!”我給我的女兒起名叫“快樂”(化名),其實,既沒有爹
疼,又沒有媽愛的孩子,她又怎能“快樂”得了呢?
當記者聽到這些令人心碎的細節(jié)時,眼里已禁不住充滿了苦澀的淚水。但講述這些事實和細節(jié)的惠玲本人,卻是一臉的平靜與迷惘,好像她只是在講一個局外人的故事。她接著對記者說——
2005年8月12日,我第三次進到戒毒所,這里已經給
我報了勞動教養(yǎng)1年半。我媽媽有一次到戒毒所來看我,歲剛進
到戒毒所院子,母親就大嚎了一場。但我這樣的人,心已經被掏
空了。媽媽的嚎啕大哭,也打動不了我這早已僵死了的心……
他們和她們
不到醫(yī)院不知道看病的人多,不到法院不知道打官司的人多,而不到強制戒毒所,您也就很難知道被強制戒毒的人竟然也會是這樣地多。劉杰、魏蘭、汪小山(均為化名)……他(她)們都還那么年輕,我甚至要說是那么英俊和美麗,而他(她)們卻都無一例外地成為毒品的受害者,成為生命的奴隸。有這么多美麗的生命在為戒毒而熬煎,有這么多聰穎的生命在為失足而悔恨,這是我們每一個正常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卻又是我們的社會所必須正視且予足夠重視的。
劉杰:沒娘的孩子有“毒”疼。前文已述,胡媛與她的愛人劉杰特意把他(她)倆的婚期選定在2005年6月26日,也就是國際禁毒日這一天,意在表明他(她)倆戒毒的鐵定決心。盡管這樣,他倆仍然未能改變其走進強制戒毒所的命運,于2005年9月25日,在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閃電一號行動”中,他倆就成了市強制戒毒所中為數不少的夫妻“病員”之一。
近三個月的強制戒毒,24歲的劉杰臉上幾乎看不到一般戒毒人員所特有的那種黛青色。他的臉色紅潤而有光澤。假如您與他是在大街上相遇,那么,任您把他想象成怎樣風光的白領階層也絕不為過。劉杰6歲時父母離異,隨著后媽的進門,他的苦難也便同時展開。小學只念到四年級,劉杰就在各種壓力之下,被迫輟學。家里沒有一絲的溫暖,他便到社會上去尋求。13歲時,劉杰就跟上一幫不三不四的孩子在西安闖世界,“掙”(偷)下錢以后,同伙分給他500元。別的孩子都是有家的人,他因為無家可歸而決定去大上海闖一圈兒。整整兩年當中,他與家人完全失去聯系。在上海、在南京,在石家莊,然后又重返西安。在西安火車站,有一次劉杰被人扎了一刀,一個東北人便告訴他“那東西”可以止疼,于是也就有了他的人生“第一口”。這期間他回到延安一年左右,一直都沒回過家,只是與同學和朋友,張家一天、李家一宿地窮對付。一年多以后,他又一次回到西安,沒多久就“反把”(被抓),先在五處呆了40多天,后被勞動教養(yǎng)一年。出來后回到延安,因為沒錢,被迫戒了毒癮。一直到2003年,又因為偷盜而被判刑一年。出來后不久就認識了胡媛,于是,他(她)倆吸毒的歷史也便由此而重合。
魏蘭:跟命運作一次毒吻。比起劉杰來,魏蘭簡直可以說就是一個大孩子。她今年只有20歲,而那付天真活潑的樣子,讓人看上去她似乎不是在被強制戒毒,而只是到某個風景地旅游觀光來著。她的吸毒也與不少人是被引誘有所不同,她幾乎是“自覺”地去與命運作了一次毒吻。魏蘭說——
我很小的時候我媽就去世了,是我爸和我奶把我拉扯大。我
的爸爸畢竟是一個男人,雖然對我也很好,但有時工作忙起來或
是心情不好時,就會幾天不回家。我有一個哥哥,因為沒有父親
嚴厲的管教,慢慢就跟一些社會上的閑散人員來往密切起來,并
染上了吸毒的壞毛病。我在市區(qū)一家中學上學時,經??吹轿腋?/p>
與那些人在一起神神秘秘地,盡管我知道他們是在干什么,但從
來也沒想到我自己會吸上這東西。有一次,我哥哥和他的那些病
友們吸過之后都到外面玩耍去了,我去收拾房間時,看到有一張
錫紙上還殘留著一點深棕色的膏子,聞起來似乎還有那么一點淡
淡的香味兒。出于好奇,我就照著我哥他們的樣子吸了一口,并
且安慰自己說,只吸一口,肯定不會染上大煙癮的。誰知就是這
一口,卻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改變了我全部的生活道路,成為
大煙國里的長駐居民。有一次實在籌不到毒資了,我就把我姑姑
的金項鏈偷出去給賣掉。
我吸“第一口”的時候只有15歲,如今別看我年紀不大,
煙齡卻已有6個年頭了……
的確,魏蘭在說這番話的時候,不像是述說自己的吸毒史,倒像是在演義她人的一個美麗的故事或傳說,一臉的笑容,顯得那么天真無邪,令人唏噓感嘆者再。
汪小山:不愛美人愛煙槍。在朋友的引導下,記者在延安北部某縣縣城一角,找到了這個已經被大煙折磨得不成人樣的汪小山。他今年22歲,從墻上掛著的相框中,記者看到昔日的汪小山曾經是一個十分精干的后生。而眼下的他卻一臉鐵青,躺在一張破舊的沙發(fā)床上,只有輕微的喘息。他的母親在我的朋友的說服下,十分艱難地向記者述說了兒子成為一名不在冊的“病員”的歷史。
汪小山的父母都是生意人,小山的哥哥是一名現役軍人。一家人生活在這個消費頗高的小縣城,盡管不算十分寬裕,倒也能過得去。小山自己則是一名出租車司機。2002年6月,小山認識了一位跟他同歲的女孩,人長得俊不說,難得的是她脾氣好,人緣好。家里人雖然覺得孩子還小,但既然他們自己對上了象,也沒怎么反對,就允許他倆住到了一起。沒想到就在這段時間當中,小山卻被鄰居家的小青年勾引,吸上了毒。染上毒癮之后,小山跟對象的關系很快就涼了下來,并且狠著心把對象從家里趕走。
小山的母親痛悔地說——
他先是把開出租車的錢私自花銷,不夠時就跟我“下住
要”。要不來時就在家里偷。一次小山把家里7000元的一張
折子偷出去后,只幾天功夫就吸光了。那一回我真氣扎了,我賭
咒發(fā)誓說我再也不認這個兒子了,我掌柜也說都怪我給“興”成
這個樣子的??烧l身上掉下來的肉誰不心疼?說歸說,罵歸罵,
過后我還是成天價把娃娃從他那些狐朋狗友們那里攆斷回來。我
們這個縣有不少象我們小山這樣的吸毒者,雖然沒去強制戒毒
所,其實他們的毒癮都一樣地大。我常想,我這兒子是什么鬼把
心竅給迷了,放著那么俊的個小美人不愛,怎就愛上這么個害人
的東西哩!小山的對象到現在還常常來我家看小山,對小山還是
有情有義一副好心腸。可他現在這個不死不活的樣子,連命也怕
保不住哩,又怎能顧上她嘞么!
不怕你張記者笑話,我家原先住的是三間平板房。自小山吸
上毒以后,我們從平板房倒在土坯房,土坯房賣了以后,到現在
就租住這么兩間破房房……
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耙怀?,終身戒毒”。幾乎所有吸毒人員都承認,只要有了“第一口”,那么,今后的所有吸毒史,不過是一種解除痛苦的無望努力而已。因為他們都知道,“脫毒容易,心癮難戒”。從吸毒的那一天開始,你就等于同時與魔鬼訂交,與死神為鄰。
劉亮,這個三進戒毒所的大學生,他在回答記者關于出去之后是否會“復吸”的問話時,爽快而又堅決。但他之所以能夠“三進三出”,其實已經是對記者問話的一種回答了。其他“病員”在回答記者同一提問時,也都沒有絲毫的猶豫,好象戒毒也跟小學生作好當天的作業(yè)一樣,只要稍加努力就會如期完成。而事實上,一次性戒毒的“病員”至少在延安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里還不多見。記者第一次到延安市強制戒毒所采訪時,為著與戒毒人員交流的方便,打算給他們買點小禮物,當詢及什么禮物才對他的的“胃口”時,馬延林所長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你要問什么禮物他們最需要——毒品!”從不少管教干警那里,記者了解到,那些已經成癮的“病員”盡管在強制戒毒所里說的頭頭是道,有時看上去他們的政策水平比管教干警還要高。一旦出去,他們第一個想見的人就是毒販,第一個想去的地方就是地下毒品交易市場。
馬延林所長說,盡管讓那些已經成癮的吸毒人員戒掉毒癮實在太難了,但只要有千分之一的希望,我們也絕不應該放棄??闪钗覀冇悬c不解的是,有不少吸毒人員的家屬們卻對吸毒者表現得十分冷漠。逢年過節(jié)或是“6.26”國際禁毒日,我們請家屬到戒毒所來一下,看望看望他們的走進高墻的家人,他們往往找各種理由推三阻四,不肯前來。有些即便是應邀前來,也完全是例行公事式地放下東西就走,不愿與“病員”們交流。出現這種情況,應當說與吸毒者自身的言而無信,不能下狠心戒掉毒癮有很大關系,但同時與一些家屬視吸毒者為累贅,把吸毒者簡單地推向社會的心態(tài)也不無緣由。
我市目前在冊的吸毒者大約有3000多人,按照有關統計顯示,每一個在冊者,其背后至少會有3個以上潛在的吸毒者。這樣說來,我市的吸毒人員就要在萬人以上。面對這么龐大的人群,我們如果僅僅是嫌棄他們,歧視他們,那么,就無異于在我們的已然潰爛的社會傷口上,再撒上一把毒菌。馬延林同志說,其實只要我們人人都能獻出一點愛心,生活上關心他們,人格上尊重他們,戒毒上幫助他們,那么,這些吸毒人員重新回到社會,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再者說,這些吸毒人員本身就構成了一個小社會,各個行業(yè),各個階層的人物,都有可能成為這個小社會中的一員。在我們這里接受過強制戒毒的不僅有現役軍人、軍官,有大企業(yè)家,還有正科級、副縣級領導。我們如果不去與這個有害的小社會爭奪成員,就真會面臨亡國滅種的危險。這可絕不是危言聳聽??!
采訪結束,走出延安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大門時,記者忽然想起吸毒者劉亮說起過的一副“對聯”。說的是“一張鋁鉑,沒看見火光沖天,燒得家破人亡;一桿煙槍,沒聽到彈鳴炮響,打得妻離子散”。
——毒品之害人也,有甚于猛虎。我們的“癮君子”諸君,敢不慎而戒之也?!
本文寫于2005年12月23—24日。
2006年2月15日《延安日報》第五版頭條刊發(fā)“上篇”;
2月17日《延
安日報》第五版頭條刊發(fā)“下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