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與“像”
魯迅先生有一句名言“人生識字糊涂始”,我最近就覺得自己原來很糊涂,原因是出版社的編輯對我的書稿《小草當春》提出了不少的修改建議,弄得我對本來自以為理解確切,使用準確的字、詞、成語,甚至有的標點,似是而非起來。比如“象”與“像”。
編輯同志給我畫的圈圈最多的要數“象”字,大約要有幾十個。我把“象”字基本是用在兩物或兩事相類比的地方,而且用了幾十年,沒有人說我用錯的。我在不服和不解中翻閱手頭的《現代漢語詞典》和“360”,結果簡單解說如下:
“象”和“像”在目前一些報刊雜志和教材中用法不一,這事與漢字簡化有關。
1964年之前,“象”有三個含義,“像”字有四個含義,兩者各不相通,互不相擾的。1964年國務院公布《簡化漢字總表》后,“像”的功能只剩下一個——“比照人物做成的圖形,如:畫像、雕像、塑像、像章等”,“象”成了“像”的簡化字,承擔了“像”的其它所有功能。
經過20多年的實踐,又經專家學者研究討論,1986年國務院重新公布《簡化漢字總表》規(guī)定,“象”不再作為“像”的簡化字使用,恢復這兩個字1964年之前的用法。也即:
“象”適用于三種情況:
1.作名詞用,專指動物“大象”;
2. 表示形狀、樣子,如“形象”“象征”等,“象”字不能單用;
3.表示摹仿、表現的“象聲詞”“象形字”,“象”字不能單用。
“像”適用的四種情況:
1.指仿照人物等做成的形象,如“畫像”“佛像”等;
2.表示相似,如“你像他哥哥”;
3.表示“比如”“如同”等意思,如“像爸爸那樣工作”;
4. 表示“好像”“似乎”“仿佛”,如“他好像什么都沒看見”。
其實,只要記住“象”字的三種用法就行了,剩下的就一律用“像”,這樣就不難區(qū)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