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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種渠道獲悉:錢穆先生的《中國歷代政治得失》,是一部了解中國古代政治的必讀書,更有將其譽為一部探討中國古代政治的“偉大作品”。對于中國史家撰寫的寫中國歷史著作,在我有限的閱讀范圍內,沒有幾本能夠引起我興趣,于是,錢穆先生這部大著,最近懷了極大期待買來拜讀。讀過之后,我特別失望,與范文瀾等的中國史將中國幾千年的歷史進展歸功人民群眾和農民起義不同,錢穆先生把幾千年的中國歷史進展歸功于政治制度的先進和政治權力的合理分配,在他看來,自漢以來,中國皆實行皇權與相權分權和相互制約的政治制度,而且效果很好。
這個結論不僅違背了基本事實,而且經(jīng)不起些許推敲。
錢穆先生這部著作以漢唐宋明清五個朝代作為考察對象,得出了“中國社會早已是一個平等的社會”的結論。錢先生得出如此結論的依據(jù)是中國古代實行了皇權與相權即國家與政府的分權,再就是考試取官制度給農民以進入主流社會和最高權力機構的機會。錢先生認為中國秦以后的社會不是封建社會(秦以后是什么社會,錢穆先生沒有明確的表達,按書中的意思應該是“分權社會”或者說“共治社會”),錢穆先生關于封建社會的劃分,我完全認同,因為秦以后的中國已經(jīng)沒有絲毫的封建特征。錢先生認為宋是這五個朝代中“最貧最弱的一環(huán)”,顯然違背歷史事實,如果說宋在軍事上弱還有一點理由(其實宋也不是不抵抗,北方蠻族的強大,讓宋朝力不從心,南宋對蒙古蠻族的抵抗就相當英勇,崖山戰(zhàn)役失敗后,丞相背著皇帝投海,十幾萬臣民也一起投入大海懷抱,彰顯了中華民族寧死不屈的英雄氣節(jié)),可“貧”從何談起?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宋朝是中國古代經(jīng)濟最繁榮、文化科技最發(fā)達的社會,也是官民相對和諧的社會。錢先生覺得,明清可以算專制社會,但從漢至宋不能算專制社會。按錢先生的意思,從漢至清的中國,比較好地實行了國家與政府權力分開、皇權與相權相互制約的政治格局(明清退步了),是全世界最先進的政治制度。我不知道前些年在學術界流行的中國古代社會是“皇帝與士大夫共治”的論調是否啟蒙于錢穆先生,然而,這個觀點顯然離歷史事實相當遙遠,完全是文人學者們有意無意的臆想。
錢穆先生在他的“第一講:漢代”中說:中國皇帝是國家的惟一領袖,而實際政權則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漢代的制度將“皇帝和宰相并列”。錢先生還在最后一講中這樣說:“若說政權,則中國應該是士人政權,政府權力都掌握在士——讀書人手里,從漢到明都如此。”這已經(jīng)不僅僅是“分權”和“共治”的問題了,簡直就是英國“光榮革命”后的情形啊,皇帝和英國王一樣,不過“虛君”罷了,甚至還不如英國王,英國王至少名義上不會與首相并列。實際情況卻是,中國“皇權”十分“嚴實”,從秦始皇始,就沒有“虛”過。偶爾也有凌駕于皇帝之上的權勢人物——由于皇帝年幼或軟弱,身邊人物(近親和托孤大臣)通過各種手段控制了皇帝,像李治時代的武則天,康熙時代的鰲拜,光緒時代的慈禧,然而,他們行使權力仍然以皇權的名義,都是以皇帝的名義發(fā)號施令,統(tǒng)治國家(武則天在稱帝之前亦如此),康煕主政之后立即屠殺了“分”走權力的鰲拜。錢先生如此不顧歷史事實,美化中國古代政治,讓我始料未及。
我個人認為,中國古代社會從來沒有過“政府”概念(連“國家”概念都不是很清晰,何來“政府概念”),有人從某篇文章某個故事里找到了“政府”二字,可那里的“政府”完全沒有今天“政府”的涵義,“政府”純粹是今人的牽強附會,古代中國沒有“政府”只有“朝廷”。至于“國家”與“政府”分開,更是無稽之談。古代中國是家國天下,“家”就是“國”,“國”就是“家”,皇權從來沒有分出來給過誰。無論漢的三公九卿,還是唐的三省六部,亦或宋的三省三司,都沒有完全的行政權,都只是皇帝的辦事機構和辦事員,“政府”一說純屬虛構。況且,即便漢唐宋有丞相(宰相)之職,可基本上都是三人及三人以上共執(zhí)丞相印,根本不存在一個“政府首腦”。就算丞相(宰相)只有一人,也只是皇帝“保家衛(wèi)國”的一枚棋子?;实垡粋€人忙不過來,于是設立一些部門,設立了一些職位,都是只對皇帝負責,哪怕一個縣官的任命,丞相(宰相)也做不了主,更不用說政策調整、軍隊調遺、對皇帝的胡作非為說“不”了。錢先生津津樂道的唐朝,宰相的權力分于三省,基本上都由品級較低的官吏擔任宰相,便于皇帝掌控。其他朝代也大同小異。
錢先生在著作中解釋了“丞”、“相”和“宰”的意思,“丞”、“相”皆為副,“宰”為負責皇家祭祀的管家(還是個“相“”字在后,更“副”了)。既然錢穆先生知道此職為副職,那何來“政府領袖”一說?
柏楊先生《中國人史綱》中有這樣的敘述:自公元前200年漢高祖劉邦正式采用“朝儀”制度以來,“皇帝不但跟人民,就是跟最尊貴的大臣,也都被這種儒家最得意的杰作‘朝儀’,隔開一段距離?!弁跽w遂走進一條永不回頭的死巷。西方專制君主和東方專制君主的不同,在此分野?!盵1]柏楊先生在分析唐朝“三省”制度的時候這樣認為:“三省職權的劃分,十分有趣,也十分無聊,它只不過是皇權一權的瑣碎分配。實質上中書省只是皇帝私人的秘書室,門下省只是皇帝私人的收發(fā)室??此鼈兊墓賹?,無論官稱和職務,幾乎完全相同,只好勉強用’左‘、‘右’予以劃分,只有尚書省有其存在價值,但沒有像國會之類或像羅馬元老院之類會議性質的制衡機構?!紫嗝~,總在三人以上,而以聲望最高一人為首相,不過沒有首相名義,他只有影響力,沒有法定權力?!盵2]
費正清先生這樣評價漢朝政治:“中國歷史上的歷代王朝,不是英主在位一人專制,便是由上層官員主持政府工作。在前一種情況下,政策能夠得到貫徹,但由于皇帝本人是神圣不可批評的,他若犯了錯誤也無法阻止。漢武帝也不例外?!盵3]
《中國史綱》這樣描述唐朝政治制度:“專制之世,君主威權無限。和君主接近之人,便為權之所在。而君主又每好于正式機關之外,另行委任接近之人。唐朝的學士,本只是個文學侍從之官,翰林尤其是雜流待詔之所,并不是學士。……后來就竟代宰相,參與密謀。這也和魏晉以后的中書門下如出一轍?!盵4]
漢武帝一朝共有13個丞相,其中六人被殺和自殺或死于監(jiān)獄。劉屈氂從地方官當上宰相之后,還挺得意,覺得自己是皇帝的侄兒,不會有什么麻煩,但是呢,因為送了即將上戰(zhàn)場的皇子的舅舅一程,便被以大逆不道、企圖干涉皇室事務為由被游街并腰斬。
唐高宗李顯把韋玄貞提拔為侍中(宰相)。這件事,遭到了中書令(宰相)裴炎的極力反對。裴炎反對的理由有兩個:一是提拔得太快了,讓天下人不服;二是韋玄貞作為李顯的妻族,這種做法也容易被人說成是任人唯親。李顯對裴炎的反對非常生氣,他說,我就是把天下給韋玄貞,也沒有什么不可以,何況是一個侍中。于是,裴炎以李顯要把“天下”給韋玄貞為由,向武則天進行了舉報,武則天一怒之下將李顯的皇帝給廢了。李顯看起來是因為裴炎的干預被廢了,然而,他的被廢與相權的制約毫無關系,完全是他母親這個當時唐帝國的實際掌控者對皇位的覬覦。當時的李顯只不過是個傀儡,真正的皇帝是武則天。
至于朱元璋治下,就更甚了。不說行使“政府首腦”權力了,今天上朝能不能回家都不知道。據(jù)說,每天上朝前,大臣們都是與妻兒抱著一團淚流滿面,在朱朝,你不當官都不行,會被老朱殺掉的。更遠的時候,比干被紂王挖了心,伍子胥被吳王闔閭賜死,他們都是宰相。
古代中國,沒有幾個丞相(宰相)得到善終,難道錢先生所說“政府領袖”都是些罪大惡極之徒?在這樣的“政府”任職難道不感到恐懼嗎?這樣的政治讓“政府”人員長期處于性命不保的恐懼中,有半點先進可言嗎?
不要說某個皇帝在某件事情上聽從了丞相(宰相)或大臣的建議,改變了立場,那是基于皇帝自己愿意為前提的,不是“分權”的結果,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像中國的皇權那么無邊無際,那些仁義之君、對權力有一定約束的皇帝,全靠個人品性,與制度沒有丁點關系。像宋高祖、宋神宗、宋仁宗等,都是因為他們個人的克制和善良。據(jù)說當時的大臣王德用送了美女給仁宗,他正準備笑納,被前宰相王旦的兒子王素看到,王就跟宋仁宗講了一番大道理,仁宗聽完便不要女人了。宋仁宗想把一位妃子的伯父提拔為三司史,因為包拯等人的極力反對而作罷,據(jù)說包拯唾沫都濺到了仁宗臉上,逼仁宗收回成命才罷休。宋仁宗會因為大臣的反對,不敢納妾?不敢提拔他老婆的親戚嗎?顯然不是,是他這個人具有善良、清醒的品性,與“士大夫共治”沒有半毛錢關系。
兩三千年的歷史中,像宋仁宗這樣“屈服”于士大夫的例子也有一些,但這種“屈服”是以皇帝的意志為轉移的,要是皇帝的意志堅定,再能干的丞相(宰相)加上全國的士大夫反對,都無法動搖皇帝干荒唐事的決心。
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過“共治”,偶爾的所謂“共治”,只有皇帝和皇后或者皇帝和皇太后的“共治”,前者如李治與武則天,后者如慈禧與光緒,其實后者只有“共治”的名義,一切都是慈禧說了算,越來越多資料表明,變法也是得到了慈禧首肯的。皇帝要一意孤行,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攔,除非遇到馬嵬坡那樣的情況。
錢穆先生在談到古代中國何以集權的時候,理由是中國疆域太大人口太多,不像古希臘,都是些只有幾萬人的城邦,古羅馬起初的時候也只是一個城市,英國也是一個小國,他們搞那一套容易,效果也不見得很好,中國人聰明沒有采用他們的辦法。古代中國集中又分權的政治制度,既公平又高效,有力促進了社會進步和國家統(tǒng)一。
我覺得,錢先生的這個觀點也經(jīng)不起推敲。我不想談及高效和進步等問題,僅就“分權”形式作一個中外對比。
古希臘城邦的城邦是很小,我不說什么。古羅馬在征服希臘之后便很大了,到了凱撒時代已經(jīng)是橫跨歐亞大陸的超級大國,那個時候古羅馬仍然有享有立法、批準執(zhí)政官和保民官、作出對外戰(zhàn)爭決定的元老院。古羅馬的皇位繼承有多種方式,有血緣繼承,也有非血緣繼承(比如養(yǎng)子繼承——養(yǎng)子繼承并不是皇帝沒有兒子,而是要選一個合適的人),并且形式上還要得到元老院的批準,一直到東羅馬帝國皆如此,盡管東羅馬時期的元老院權力已經(jīng)式微,但人家至少有這個機構有這個形式,對皇權和行政權力多少還有牽制作用。
英國就更不用說了,在威廉征服英倫之前,就有一個類似于羅馬元老院的貴族集團“賢哲會議”,對國家法律制訂、皇位繼承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英國,不是國王說征收多少稅就可以征收多少的,不是國王說與誰發(fā)動戰(zhàn)爭就可以發(fā)動的,不是國王說將王位給誰繼承就能夠給誰的(在1701年《王位繼承法》頒布之前,亦是按長幼親疏順序繼承,也并非由國王說了算)。威廉之所以渡海侵略,也是因為“賢哲會議”不同意國王愛德華兌現(xiàn)之前的承諾把皇位給他這個表侄(威廉時任諾曼底公爵)。英國是古代社會是“共治”的典范,1066年以前,國王的權力也不是弗遠無邊,1215年《大憲章》簽署之后,國王的權力受到了進一步限制,1688年“光榮革命”之后,國王的權力逐漸式微。
古代歐洲很多國家比如法國、荷蘭、西班牙、瑞典等國,分權和制約制度雖沒有英國那么完善,但與英國大同小異,王權和皇權沒有那么弗遠無界,其中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貴族或議會控制了納稅權。中國人對于納稅權的認識可能并不深刻,它是一個國家和政權運行的最為重要的基石,沒有納稅權就沒有隨心所欲的權力。英國的查理一世、法國的路易十六,兩位國王都因為欲增加稅賦、調整納稅群體,而最終走上了斷頭臺。僅就納稅權一項就能夠有效制約國王和皇帝,中國古代社會有這種情況嗎?從來沒有過。
中國自有文字記載的歷史起,有哪個小國有過希臘城邦似的民主?據(jù)《中國通史》記載: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立71國,自武王以后,周共滅99國,降服652國(還有無數(shù)未降服的小國)[5];蔣廷黻等人所著的《中國史綱》中寫道:周朝新建的和舊有的可考據(jù)的國有130多個[6];柏楊在《中國人史綱》中指出:“周王朝所屬封國,到底有多少,沒有人知道。僅在末期,只就有記載的而言,就有一百七十余國”[7];1919年梁啟超在參加巴黎和會時寫的文章《中國與國際聯(lián)盟》中提到:從公元前8世紀到公元前4世紀,長江和黃河流域有不下五六千個小國,它們在大約12個強國的控制之下[8]。漢唐比古羅馬大嗎?國家大小不是根本原因——當然,國家太大實行希臘似的直接政治也辦不到,真正的原因恐怕在于其他吧——是不是與文化和傳統(tǒng)有關?
我對中國歷史沒有那么詳細的了解,了解多一點就是宋朝,再就是民國。但大致的脈博還是知道,政權的更迭從來都是非理性的,完全是叢林規(guī)則的產(chǎn)物,據(jù)柏楊先生言:中國歷史上共有559個帝王,大約三分之一即183個帝王死于非命。[9]秦滅六國才統(tǒng)一中國,那時候的其他六國是否有“國”的涵義呢?如果有,秦將其滅掉是否合適?如果沒有,秦有嗎?我知道秦是在商鞅慘絕人寰的“變法”中強大起來并滅掉六國的,如果這種強大貨真價實,順應民意,為何15年即亡呢?隋朝據(jù)說對中國疆域的拓展,對經(jīng)濟的發(fā)展作出了巨大貢獻,為何李淵父子要推翻它?如果不是民意的原因,僅僅是偶然因素,或者僅僅是因為某人要當皇帝,那么是不是可以說,中國古代朝廷的更迭并不是必然的“新陳代謝”,更談不上在先進政治制度下的合法變更?
古代中國的皇帝或者說皇權之姿意妄為,簡直到了令人發(fā)指的地步。除了宋朝的開國皇帝只“卸磨”不“殺驢”之外,幾乎所有漢以后朝代的頭等大事都是殺功臣。漢朝的開國皇帝劉邦將功臣都殺得差不多了,連救漢王于水火的韓信也不放過,還被滅了三族;朱元璋奪取政權后最為“宏偉”的事業(yè)就是殺功臣,幾乎是一個不留;慈禧因為與西方列強的矛盾,先殺了主和五大臣,后又因為戰(zhàn)敗,殺了主戰(zhàn)的大臣,讓他們背鍋。古代中國,動不動就滅三族滅九族,其殘酷程度舉世無雙(世界上幾乎沒有其他國家以法律之名行滅族之舉的案例)。錢先生在此著中也說到過:漢武帝大兒子早亡于他,決定讓小兒子接班,為了防止其母專權,將她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了;被譽為“明君”的李世民,是靠軾兄殺弟、滅門屠戶、奪嫂逼父奪取皇位的。我常常想,如果沒有李世民的殘酷殺戮,唐朝就馬上坍塌了中國就要滅亡了嗎?說不定兄長干得比他還好呢;活人陪葬表面上被漢文帝廢止,可朱元璋死后仍然把數(shù)十活人送入了陵墓深處。這些例子不勝枚舉,從中可以看出,所謂相權對皇權的制約,所謂皇帝的權力有限,完全是自欺欺人的鬼話。
古代中國從來沒有對皇位如何繼承、政權如何行使、皇權如何接受監(jiān)督,有過法律規(guī)定。只有具體的操作的辦法,沒有明確權力界限,丞相也好,宰相也好,都是皇權的延伸,是皇帝的一個辦事處,皇帝又沒有三頭六臂,怎么干得了這么多事?只能讓下面的人去干了。這不是分權,是“分事”。當然,辦事就有權力,但這個權力是有限的,這個“有限”不是相對于元老院、國會之類的機構,更不是相對于國民,而是相對于皇帝。打一個不準確的比喻,丞相就像某局的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任能夠制約局長?如果說辦公室主任可以制約局長,也是因為有法律法規(guī),有上面的支持,皇帝的上面還有誰?古代中國有制約皇帝的法律法規(guī)嗎?中國古代的法律從未有過國民權益范疇的條款,包括丞相權益的條款,只有對侵犯國家、皇權以及影響社會安定行為的懲治辦法,幾乎所有的法律、制度都指向一個方向:維護皇權的穩(wěn)固,“穩(wěn)固”的敵人包括內亂與外侵。為了外御夷蠻,內平(防)動亂,確保皇權“穩(wěn)固”,必須有足夠的錢糧和強悍的軍隊,以及維護治安的各級官吏。法律和制度便圍繞著這個中心思想制訂,以這個中心思想進行包括不受法律限制的方法執(zhí)行??纯辞爻蜐h朝的“法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秦朝的有“六法”即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漢朝在秦朝的“六法”之上增加了“三律”即戶律、興律、廄律,合為“九章律”。這些“法律”無一例外都是懲罰類型,與老百姓權益沒有半毛錢關系。錢先生也說過:中國一向看重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關節(jié),反而沒有明白的規(guī)定。之所以這樣,是便于皇權靈活應用,把解釋權和操作權抓在皇帝手上。
錢先生有一點倒還說得比較確切:西方人講政治,一定要先講主權,中國人講政治,一向看重職責。錢先生還說:中國政治是偏重于法治,制度化的,西方近代政治偏重于人治,事實化。錢穆先生之所以說出這些,是為了強調古代中國的政治正確和先進無比。
至于錢先生的這些觀點:中國最平等、最自由、最法治,中國多數(shù)民眾依賴政府、沒法過問政治,羅馬亡了之后便沒有了羅馬,唐亡了之后還有宋還有明清,因此中國政治優(yōu)越世界上所有國家,是偉大的政治,中國是個特殊的國家,要重視中國歷史之特殊性(不知特殊論是不是兆始于此?),這些觀點,我就不作置評了。此文只是對錢穆先生中國政治敘事中的權力分開問題,表達我的不同意見,對于《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中談及的諸如考試制度、稅收制度、兵役制度、官員選拔制度等等,就不涉足了。
錢穆先生最為可笑的觀點是如下這些:中國不僅平等,而且平等的太多了,正是因為平等的太多,中國的知識分子才都想著考公務員,沒有人去經(jīng)商做生意了。中國不光有民主自由,還有法治,可惜也法治的太多了,什么事都依法辦,做起事來畏手畏腳,致使人才受到束縛,中國政治的傳統(tǒng)毛病就在太講法。在錢穆先生心里,中國政治的“失”就失在“太公平”和“太法治”。
我不想多說了,一個著名學者竟然說出這樣背離事實真相和基本常識的話,實在讓我無言以對。
注釋:
[9] 《中國人史綱》(柏楊著,同心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上冊,第191頁。)

【作者簡介】倪章榮,筆名楚夢。男,湖南澧縣人,居長沙。作家,文史學者,中國作家協(xié)會會員,中南大學文學院客座教授。在《中國作家》、《芙蓉》、《芒種》、《作品》、《湘江文藝》、《湖南文學》、《同舟共進》、《書屋》、《看世界》等國內刊物及《領導者》、《陽光》、《二十一世紀國際評論》、《世界華文文學》、等香港、美國、加拿大、東南亞中英文期刊發(fā)表文學和文史作品200余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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