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 公 糧》
文/孔凡訊
據考證,交公糧的概念源于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到漢初形成制度,一直延續(xù)了2600多年的歷史。公糧一般指農業(yè)稅,農業(yè)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yè)生產、有農業(yè)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建國初期,我國交公糧是從1955年開始,到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次會議通過“關于廢止《農業(yè)稅條例》的決定”,于2006年正式取消農民交公糧。
曾記得,在我國實行人民公社化時期,上級每年都會給所轄的大隊、生產隊下達分配所交公糧的指標。在豫東小麥產區(qū),到了夏季、社員們在搶收搶種過后,首要的中心任務就是舉全生產隊之力,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去積極完成交公糧的任務。那時由于條件有限,交公糧的運輸工具早期使用的是全木制式四個輪子的太平車,隨著發(fā)展,后改用了有著兩個膠輪的馬車以及農用車拖拉機。在每次交公糧時,生產隊都會從社員中抽調一部分強壯的男勞力組隊,把早已涼曬除濕及除塵后的優(yōu)等小麥選為公糧,先用50公斤或100公斤的布袋、麻包封裝好,再有序的裝車交運到公社糧站接受檢驗。
從1982年開始,由于農村土地實行了聯產承包,于是交公糧的任務就有農民每家每戶來承擔。1985年夏季,筆者從部隊回豫東老家休假親身感受參與了收麥種秋,交公糧的全部過程。當年,按土地承包畝數我家要交公糧約800斤左右。當我用架子車拉著公糧在鄉(xiāng)村道路上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一個小時后才趕到了鄉(xiāng)政府糧站,這時拖拉機、牛車、架子車等各種車輛在糧站門口早已排起了長龍,景象十分壯觀。排隊的農民昌著炎熱酷暑的天氣,個個汗流夾背,此刻要等著叫號后,才能拉著公糧接受糧站檢查人員的抽檢。抽檢項目包括稱重、雜物、含水量和質量等。在抽檢過種中若發(fā)現有不達標者,農民們還要把糧食拉回去重新晾曬除濕、除塵后、再來接受二次檢驗,直至合格為止。
交公糧過去人們俗稱交“愛國糧”,這一國策在我國建國后實行了五十年。交公糧對于農民來說既是一種責任義務、也是一種榮譽,這其中也充分體現出了農民們、在那個年代不辭辛勞,默默付出,毫無怨言。也彰顯出他們講政治、識大體、顧大局的崇高思想和博大情懷。雖然交公糧已經成為了歷史,但是農民們?yōu)榱斯埠蛧慕]和發(fā)展所做出的貢獻,將永遠銘記在我們心中,他們這種愛國精神值得我們學習和傳承。
作者系海軍南海艦隊駐西沙某守島部隊轉業(y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