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朝花夕拾——近日作者加入山東省散文學會,回顧過去發(fā)表過的不少道德法治廉政散文,仍然具有現(xiàn)實意義。
廉政要念好自律經(jīng)
山東 孫喜民
時下流行罵,王朔大罵文壇名篇名家,球迷大罵球場黑哨官哨,百姓大罵政界貪官污吏,官員大罵官場黑暗腐敗。然而,有的官員剛在臺上罵完別人,下講臺就因貪污受賄陷入囹圄??梢姽庵懒R別人是不行的,關鍵是要管住自己,念好“十二字”訣:
重人格。人格是指人的道德品格,以及人作為權利義務主體的資格。若不重人格,或邪惡,或犯罪,或形同行尸走肉,自絕于人,就會失去做人的資格。若重視自己的人格修養(yǎng),講正氣,養(yǎng)浩氣,重骨氣,則會時時處處以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規(guī)范言行,日積月累,養(yǎng)得高尚人格,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大寫的人。
戒貪心。人有七情六欲,人有各種需求,正當合理的欲望是催人奮進的動力。邪惡的欲望是災難禍患的根源。欲盛心邪,貪權、貪錢、貪歡、貪色,貪欲過度,失了節(jié)制,終會毀了自己。如果我們節(jié)制貪欲,慎戒貪心,找準公與私的黃金分割點,就會避免各種違法犯罪。
用好權。權力是在職責范圍內支配某些事物的資格和力量,大凡構成職務犯罪者,多多少少得有些權利。權用不好者,發(fā)展到極致,就會換來頭破血流。用權時,若考慮權力受之于民,當為民做事,不讓自己脫離人民,始終想到為百姓做事。即使成不了好公仆,也絕不至于成為人民的罪人。
嚴守法。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協(xié)調社會成員關系的“規(guī)”和“矩”,規(guī)范公民行為的“尺”和“鞭”,守法者安分守己,自善其身,事事和樂:不守法者隨心所欲,肆無忌憚,可能有牢獄之災。如果嚴格守法,就會在法律的框架內自由自在的工作、生活,和諧的融入社會大家庭之中。
如果每一個黨員、干部都能做到以上四點,則廉政不用大聲喊,勤政不必大聲呼,貪官、贓官、惡官官官必少,黨風、政風、民風風風皆清。
2001年6月1日發(fā)表于聊城日報第二版





作者簡介
孫喜民,男,漢族,中共黨員,從事中學教育十三年,多次被評縣級模范教師、教學能手,眾多學生成才成事;1995年考入莘縣人民檢察院,任研究室主任兼公訴科副科長,一級檢察官;山東省散文學會會員,莘縣作協(xié)會員,檢察日報、山東法制報、中國法學網(wǎng)、山東檢察、聊城日報、聊城檢察優(yōu)秀通訊員,曾主編刊物莘縣檢察,2012年3月以最高分被評為全市第一屆檢察業(yè)務專家,獲得第一屆“春華秋實文學獎”全國詩詞大賽一等獎,榮獲市、縣級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十佳干警等榮譽幾十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