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人們是相信人呢?還是相信規(guī)則呢?人們是相信權威呢?還是相信人人平等的制度呢?請問自己的答案是什么?據了解人們嘴巴都認為后者更值得相信,但在我們現實的行動人絕大多數卻是前者。人們嘴上說追求人人平等,而事實上人們卻個個都想自己成為人之龍鳳的人上人,人上人的背后含義就是有人要向自己跪著,也就是說自己要比人高人一等。
我們這個村幾千年以來人為造成的巨大災難從來未停止過,我們每一代人受盡了苦難從不反思這些人為造成巨大的災難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的?人們只要稍微過有點人上人的日子就把所有的一切災難忘的一干二凈了,就像一個活生生的雞,它被主人把全身的毛都給扒光了全身還血淋淋的,主人轉過頭去拿了一把米給它吃就把剛才的那些痛苦忘的一干二凈了。再看看以前那些被人閹割的太監(jiān)們和被裹腳的女人們,那一個到頭來不是感恩戴德主人的?
再回看看大鍋飯和計劃生育這些餓死了多少人,多少還沒出生的孩子被打掉?這些難道離我們很遙遠嗎?再看看被關起來被打針的事情,還有那些社醫(yī)保他們說怎么樣就怎樣,我們有任何反抗的機會嗎?這些所有事件的背后都是同一個道理,我們就是任人宰割的韭菜。
我們之所以人為造成的巨大的災難重復發(fā)生在每一代人身上核心的原因,首先是我們從來不反思真正給我們造成災難的人是誰?真正剝削宰割我們的又是什么?我們都崇上權威和盲目的崇拜人,我們的思想一直在被他們操控著。我們沒有獨立思考、更不會有明辨是非善惡的能力,我們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人人平等,我們分不清楚什么是制度?什么又是規(guī)矩?所有人都一樣在制度之下這才是人人平等的制度、權在法之下,這叫民主、叫文明。而所謂規(guī)矩就是定這個規(guī)矩的那些人它想怎樣就怎樣,它永遠都是對的,其他人都無條件必須聽它的,權在法之上,這就叫規(guī)矩、叫野蠻、弱肉強食。
有人問過我一個問題:魯迅和胡適誰更勇敢?我的思想和誰更加接近?我想問一下魯迅只敢批評人性有多丑陋,卻從不敢批評權威者,而胡適卻批評是權力的壟斷和制度導致人們愚昧無知的,你說誰更勇敢?我的思想很明確就是接近胡適的思想的。
我們不妨對比他們倆的區(qū)別在哪里,魯迅與胡適的核心思想對比:
魯迅認為人性中存在固有的缺陷,如愚昧、麻木和奴性,這些性格特征導致了社會的落后和國家的衰弱。他通過文學作品如《阿Q正傳》和《孔乙己》等,深刻揭示了國民性的陰暗面。胡適則認為人性本無善惡之分,是環(huán)境和制度塑造了人的行為和性格。他批評封建制度對人民的壓迫和剝削,認為改善環(huán)境和制度是提升國民素質的關鍵。
魯迅傾向于通過批判和自我反省來激發(fā)國民的覺醒意識,他認為只有通過深刻的文化和心理革命,才能根本改變國民性,進而推動社會的進步。胡適則強調通過科學的方法和實踐來改良制度,他認為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和良好的教育,可以逐步提升國民的整體素質,實現社會的全面進步。
魯迅的文學作品充滿了對現實的批判和對人性的深刻揭示,他的寫作風格直接而犀利,常常使用諷刺和夸張手法,使讀者在笑聲中感受到深刻的悲哀和無奈。胡適則更多地從實用主義的角度出發(fā),提倡使用白話文和文學改良,他的工作更多地集中在教育和文化普及上,希望通過提高國民的文化水平來間接影響社會的進步。
通過以上所有的內容,我們能看到信人與權威的結果是歷史災難重復發(fā)生在每一代人身上,而再看灣灣、曾經的港澳、新加坡的李光耀曾明確說過新加坡之所以能有今天不是因為什么文化的傳承、也不是因為他們來自那里人,而是因為新加坡用了英國完善的規(guī)則制度造就了現在的幸福富強的新加坡。
回顧歷史與現實,我們不難發(fā)現,人們對于人與規(guī)則、權威與平等制度的信任選擇,往往深刻地影響著社會的發(fā)展軌跡。人們嘴上追求平等,行動中卻常受權威與人上人觀念的影響,這種矛盾體現了社會心理的復雜性。然而,真正的進步不能建立在盲目崇拜權威和忽視制度的基礎上。我們必須認識到,權威并非不可挑戰(zhàn),人也不是絕對可靠的,唯有完善的規(guī)則制度和民主法治,才能為社會提供穩(wěn)定與公正的基石。
在未來的道路上,我們需要做的一定是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被權威所迷惑,不被人上人的觀念所束縛。我們需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獨立思考的能力、要有邏輯推理的思維、需要有批判性的明辨是非的能力、需要有基本的常識、要勇于挑戰(zhàn)不公,積極倡導平等與正義,用我們的智慧和力量去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發(fā)展,需要完善的制度來約束人性的邪惡與貪婪,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避免歷史上人為的災難重復發(fā)生,才能讓每一代人都能在自由、平等、公正的社會中幸福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