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學(xué)瓊林》卷一之朝廷(下)
【原文】尊帝父曰:太上逍遙,頌國母曰:女中堯舜。
【注釋】太上:即太上皇,皇帝父親的尊號。也特指把皇位讓給太子而自己退位的皇帝。
逍遙:亦作“逍搖”。優(yōu)游自得;安閑自在。
國母:帝王的母親。
女中堯舜:婦女中的賢明人物。古代多稱頌執(zhí)政的女王
【譯文】太上皇是對皇帝父親的尊稱;國母是古稱太子的母親尊稱。
【原文】帝女乃公侯主婚,故有公主之稱;帝婿非正駕之車,故有駙馬之職。
【注釋】公侯:公爵與侯爵。
公主:帝王、諸侯之女的稱號。
駙馬:副車之馬;駕轅之外的馬。三國魏何晏始以公主丈夫拜駙馬都尉,后代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稱號,簡稱駙馬,因以指皇帝的女婿。
【譯文】皇帝的女兒出嫁時,都是由公侯主婚的,所以有公主的稱呼;皇帝的女婿是掌副車的,所以有駙馬的官稱。
【原文】縣主、鄉(xiāng)君,侈言宗女之貴;儀賓、郡馬,艶稱戚里之榮。
【注釋】縣主:皇族女子的封號。
鄉(xiāng)君:古代婦女的封號。
侈言:猶詳述。
宗女:君主同宗的女兒。即宗室之女。
儀賓:明代對宗室親王、郡王之婿的稱謂。
郡馬:郡主的丈夫。
艷稱:謂以容色艷美著稱。
戚里:帝王外戚聚居的地方。
【譯文】縣主、鄉(xiāng)君是指極為尊貴的皇族女子;儀賓、郡馬稱艷是戚黨鄉(xiāng)里的光榮。
【原文】試觀人世繁華,誰似皇家富貴。
【注釋】繁華:繁榮美盛。
富貴:富裕而顯貴。猶言有財有勢。
【譯文】試看人世間的繁華,哪及得上皇家的富貴。
【原文】德奉三無,功安九有。
【注釋】三無,指“天無私覆,地?zé)o私載,明無私照”。
九有:即九州。古代分中國為九州。說法不一。一般作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后以“九州”泛指天下,全中國。
【譯文】最高的德行莫過于三項無私,即天無私覆,地?zé)o私載,明無私照。最大的功績是安定九州這廣袤的地域。
【原文】陳橋驛軍兵欲變,獨日重輪;舂陵城圣哲誕生,一禾九穗。
【注釋】陳橋兵變:是趙匡胤發(fā)動的取代后周、建立宋朝的兵變事件,此典故又稱黃袍加身。
舂陵城:舂陵故城,坐落在今湖南寧遠縣北30公里的柏家坪與柏家之間?!稘h書》載:“長沙王發(fā)第十三子買,封于舂陵鄉(xiāng),屬長沙郡,后屬零陵郡之泠道。買卒,子戴侯熊渠嗣,熊渠卒、子仁嗣。元帝時,仁乞封避瘴毒,治遷南陽?!眲⑷蔬w至南陽白水鄉(xiāng),重建舂陵城池,仍為舂陵侯,而東漢光武帝劉秀乃劉買五世孫,起生命于此,名曰舂陵君。
【譯文】陳橋驛,是宋太祖發(fā)跡的地方,軍士要擁戴太祖,遂以黃袍加身,連天空的一輪紅日竟然也出現(xiàn)兩重光環(huán)。舂陵城,是漢光武出生的地方,那圣哲初生的時候,一株禾苗,居然長出了九個稻穗。
【原文】祥鐘漢代,禁中臥柳生枝;瑞藹宋廷,榻下靈芝生葉。
【注釋】禁中:指帝王所居宮內(nèi)。
臥柳生枝:漢昭帝時上林苑有柳樹臥于地下,一日忽立起,生枝葉,葉上有文(一說有蟲蛀食樹葉,蛀成文字)說:“公孫病己立”(病己,漢宣帝之名)。后漢宣帝果然繼位;
靈芝生葉:宋仁宗母親臥榻下生靈芝42葉,后生仁宗有天下,在位四十二年。榻:坐臥用具。瑞:祥瑞。古人認為自然界出現(xiàn)某些現(xiàn)象是吉祥之兆。藹:籠罩;布滿。
【譯文】漢朝昭帝時候,上林有柳樹倒臥在地,一天忽然立起并生枝葉,有蟲子吃葉,葉上出現(xiàn)“公孫病已立”的字樣,這是祥瑞聚集在漢宣帝身上的表現(xiàn)。宋朝仁宗皇帝的母親,臥榻的下面生靈芝四十二葉,這是一個吉兆,后來生仁宗統(tǒng)治天下四十二年。
【原文】設(shè)鼓懸鐘,千古仰夏王之樂善;釋旄結(jié)襪,萬年欽西伯之尊賢。
【注釋】設(shè)鼓懸鐘:即設(shè)懸。設(shè)置懸掛鐘、磬等樂器的架子。
夏王:夏禹王,治水十三年,三經(jīng)家門而不入。將天下分為九州。
釋旄結(jié)襪:謂結(jié)襪王生。指張釋之為老人王生結(jié)襪之事。后以“結(jié)襪王生”比喻藐視權(quán)貴或尊敬長者。
西伯:指周文王。
【譯文】設(shè)立諫鼓懸掛金鐘,這是夏禹王樂聞善言,千古以來,人人都景仰他;親為賢人釋旄結(jié)襪,這是周文王尊重賢才,萬年之后也受欽佩。
【原文】信天命攸歸,馳王驟帝;知人心愛戴,冠道履仁。
【注釋】天命攸歸:天命:上天的意志。攸:所。歸:歸宿。舊指上天預(yù)先安排好的歸宿。因常指改朝換代,將有新君主出現(xiàn)。亦作“天命有歸”。
冠道履仁:頭上戴的是道德,腳下穿的是仁義。
【譯文】真是天命所歸,三王也要向他馳來,五帝也要向他驟集;知道人心都愛戴我,仿佛頭上戴的都是道德,足下踩的都是仁義。
【原文】帝堯用心,哀孺子,又哀婦人;武王伐暴,廉貨財,還廉女色。
【注釋】哀孺子,哀婦人:《莊子》載:“昔者舜問于堯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堯曰:‘吾不敖無告,不廢窮民,苦死者,嘉孺子而衰婦人,此吾所以用心也’”。哀:憐憫、憐愛、同情。
孺子:幼兒,兒童。
廉貨財,廉女色:《史記》載:武王克商,上堂見玉,曰:“誰之玉也?”曰:“諸侯之玉?!奔慈《鴼w之于諸侯。天下聞之,曰:“武王廉于財矣?!比胧乙娕?,曰:“誰之女也?”曰:“諸侯之女也?!奔慈《鴼w之于諸侯。天下聞之,曰:“武王廉于色也”。
【譯文】堯帝關(guān)心人民,對小孩、對婦女都十分關(guān)懷和憐憫,這是根據(jù)《莊子》的記載,舜問于堯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堯說:“我對頑民也要教誨,對于貧窮的庶民和苦死者,也要給予恩惠,還要嘉勉小孩子而同情婦女,這就是我的用心所在”。周武王討伐暴虐的商紂,既不貪圖財貨,也不貪圖女色,這是根據(jù)《史記》的記載,武王克商,上堂見玉,曰:“此諸侯之玉”,取而歸之諸侯。天下聞之曰:“武王廉于財矣?!比胧乙娕?,曰:“此諸侯之女?!比《鴼w之諸侯。天下聞之曰:“武王廉于色。”
【原文】六宮無麗服,玄宗罷織錦之坊;萬姓有余糧,周祖建繪農(nóng)之閣。
【注釋】六宮:古代皇后的寢宮,正寢一,燕寢五,合為六宮?!抖Y記》:“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nèi)治,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內(nèi)和而家理”。鄭玄注:“天子六寢,而六宮在后,六官在前,所以承副施外內(nèi)之政也。”因用以稱后妃或其所居之地。
罷織錦坊:據(jù)史書載:開元二年七月玄宗下令:“乘輿服御、金銀器玩,宜令有司銷毀,以供軍國之用;其珠玉、錦繡,焚于殿前;后妃以下,皆毋得服珠玉錦繡?!庇窒職F:“百官所服帶及酒器、馬銜、鐙,三品以上,聽飾以玉,四品以金,五品以銀,自余皆禁之;婦人服飾從其夫、子。其舊成錦繡,聽染為皂。自今天下更毋得采珠玉,織錦繡等物,違者杖一百,工人減一等?!薄顿Y治通鑒》:同時,還罷兩京織錦坊。他還反對厚葬,他認為厚葬無益于死者,有損于生者。于是,要求喪葬務(wù)遵簡儉,凡送終物品,均不得以金銀器為飾。如有違者,杖一百。州縣長官不能舉察者,一律貶官。
周祖:后周世宗柴榮,是五代時期后周皇帝,在位六年。去世時年僅39歲,廟號世宗,謚號睿武孝文皇帝。
建繪農(nóng)閣:《資治通鑒》載:后周世宗詔令左散騎常侍須城人艾潁等三十四人分別視察各州,按地多少均衡確定田租。庚子(二十三日),詔令各州合并鄉(xiāng)村,一般以百戶為一團,每團設(shè)置年老的團長三人。世宗留意農(nóng)事,用木頭刻成耕田農(nóng)夫、養(yǎng)蠶農(nóng)婦,安放在宮殿庭院中。
【譯文】六宮里沒有華麗的服飾,這是由于唐玄宗開元初年,詔后妃以下皆無得服珠玉錦繡,于是罷兩京織錦之坊;萬姓都有盈余的糧米,這是因為周世宗留心農(nóng)事,曾經(jīng)建造閣臺并繪農(nóng)夫蠶女像于閣中,詔散騎常侍艾穎等三十四人,分行諸郡,均定田租。
【原文】宋仁味淡而撤蟹,晉武尚樸而焚裘。
【注釋】宋仁:宋仁宗,中國北宋第四代皇帝。
撤蟹:宋仁宗提倡節(jié)儉,由于新蟹價錢昂貴,而借辭味淡,令人把蟹撤去。從此廚師不敢上蟹。據(jù)史書記載:宋仁宗一生節(jié)儉,有天內(nèi)宴,端上蛤蜊28只,在得知食一只蛤蜊要一千錢,竟不忍下箸。
晉武:晉武帝司馬炎。
焚裘:指晉武帝焚雉頭裘之事。后用作稱贊帝王抵制奢侈的典實。
【譯文】宋仁宗提倡節(jié)約,主張品味淡泊,因新蟹價昂貴,所以撤掉不吃了;晉武帝崇尚儉樸,因程璩qu2獻雉頭裘,遂命人焚燒于殿前,詔告天下不得獻異服。
【原文】漢文除肉刑,仁昭法外;周武分寶玉,恩溢倫中。
【注釋】漢文帝廢肉刑:公元前167年,漢文帝下詔廢除肉刑,開始進行刑制改革。這就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文帝刑制改革。
周武分寶玉:《尚書》曰:太保召公說:嗚呼!明白的君王要謹(jǐn)慎得到的東西,四周民族都來歸服。不論遠近,他們都貢獻各地方產(chǎn)物,有衣服食物器皿用品等。君王于是昭示得到的都分賜給異姓諸侯邦國,使他們不要荒廢職事;另外分賜一些珠寶玉器給同姓諸侯邦國,因時時需要展示親情。人不能改變物,但能得到物。
【譯文】漢文帝除去肉刑,使仁厚之心昭示于法律之外;周武王分寶玉于伯叔之國,使恩澤布施于五倫中間。
【原文】更知唐主頌成功,舞揚七德;且仰漢高頒令典,約法三章。
【注釋】唐主:唐太宗李世民。
舞揚七德:《左傳》:所謂禁暴、戢ji2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七件事。唐初有《秦王破陣樂曲》,至貞觀七年太宗制《破陣樂舞圖》,后令魏征、虞世南等改制歌詞,更名《七德》之舞。
漢高:漢高祖劉邦。
約法三章:《史記》:“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p>
【譯文】更需知道唐太宗用秦王破陣樂曲,修改歌詞,更名為七德之舞,頌揚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shù)绕叻N功德;還要敬仰漢高祖頒布律令法典,立下三條章程: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