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親的離休證
整理書桌時,我又一次看到了抽屜里這本紅紅的離休證。每逢瞧見它,心中便泛起陣陣漣漪。
這是一本64開本的紅色證書。歲月流轉(zhuǎn),證書冊頁已泛出灰黃,可里面的照片和字跡依舊十分清晰。這便是父親當年引以為傲的離休證書。
2000年元月20日,父親平靜地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卻把他經(jīng)歷的那些事留給了我,留給了這個世界。那是個寒冷的冬日,皚皚白雪將山川染成素白,仿佛也在為他的離去默哀。
父親諱名正信,1923年3月出生于河南省洛寧縣下峪鎮(zhèn)磚峪村,那是豫西深山里的一個小村莊。
1947年春天,豫西地區(qū)處于“拉鋸”狀態(tài),國民黨軍隊、地方土匪與我黨的地方武裝展開生死較量,處處血雨腥風,每天都有生命消逝,正是戰(zhàn)火紛飛、民不聊生的年代。
這一年,父親24歲,血氣方剛。他小時候在立行中學讀過書,在當?shù)厮闶遣欢嗟摹拔幕恕薄R舱蛉绱?,他對當時的社會局勢有著清晰的認知:這個多災多難的國家即將改天換地,受苦受難的中華民族理應翻身。在地下黨領導人程亮(老地下黨工作者,父親的引路人)的指引下,父親走上革命道路,并于當年7月正式投身革命工作。
一個漆黑的夜晚,父親瞞著家人,跟著程亮走進當?shù)赜螕絷牋I地,開啟了解放新中國的戰(zhàn)斗。
1947年8月,解放洛寧縣的戰(zhàn)斗在老城、王范鎮(zhèn)、楊坡寨同時打響。父親隨所在游擊隊參加了攻打王范鎮(zhèn)的戰(zhàn)斗。這三場戰(zhàn)斗由太岳兵團四縱十二旅負責,豫西黨組織全力配合,三戰(zhàn)皆勝,摧毀了洛寧的國民黨反動統(tǒng)治。隨后,在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展開了更為慘烈、艱苦卓絕的剿匪反霸斗爭。
1949年11月,隨著洛寧縣最后一名土匪、原國民黨豫西剿共司令王國基落網(wǎng),標志著洛寧土匪徹底覆滅。從此,全縣人民在黨的領導下安居樂業(yè),翻身成為真正的主人。
剛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急需大批有知識、有文化的干部南下支援地方建設。為響應國家號召,已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排級干部的父親,義無反顧踏上南下之路。南下途中,他被安排到現(xiàn)駐馬店市正陽縣稅務局,成為一名稅務工作人員,肩負起為國聚財?shù)闹厝巍?/p>
此后,父親一直在這個熱愛的崗位上工作,從基本的稅收征繳、統(tǒng)計、稽查,到擔任正陽縣稅務局稅政科科長,始終奮戰(zhàn)在稅收一線,與納稅人緊密接觸。在平凡的工作中,他始終嚴格執(zhí)行國家稅收政策,懷著對稅收工作的高度忠誠,幾十年如一日履行工作職責。
那個年代,人們納稅觀念淡薄,一線稅務人員常面臨對稅收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偷稅抗稅的納稅人,稅收工作困難重重,尤其是在偏僻地區(qū),工作環(huán)境更差。聽父親同事說,有一回呂河鎮(zhèn)逢集,一個賣豬肉的流動商販賣完就想走,企圖逃稅。父親和同事攔住他,讓其按規(guī)定繳稅,他卻蠻橫拒絕。最后,他見無法脫身,氣咻咻地掏出兩元錢摔在地上,揚長而去。據(jù)說這種情況稅收人員都遇到過,每逢此時,他們只能默默咽下委屈的淚水,繼續(xù)做好稅收工作。
征稅時,什么樣的人都會遇到,但父親從不回避,總是勇敢面對。為搞好稅收征管,他堅持口勤、手勤、腿勤,不怕磨嘴皮,嚴格按規(guī)定將稅款征收入庫。對一些軟磨硬抗的納稅戶,他講法、說理、動情,不厭其煩做工作,直到納稅人心服口服,如數(shù)繳稅才罷休。
1965年夏天,他在征收南大街一個賣竹扒商販的稅款時,根據(jù)銷售情況要征收3元錢。商販覺得太多,極不情愿,與他爭執(zhí)起來。糾纏中,他的手被竹扒劃了個口子,鮮血直流,但他仍耐心教育說服,直到納稅人如數(shù)繳稅開票。



1983年12月,父親離休回到老家——洛寧縣下峪鎮(zhèn)磚峪村,此時,他已離開老家三十多年。
父親忙碌一生,退休后本可養(yǎng)尊處優(yōu)、安享天年,可他閑不住。因長年在外工作,回村后,村鄰覺得他見識多,誰家有事都找他拿主意、想辦法。山村雖小,瑣碎事卻不少,鄰里糾紛、家庭矛盾頻發(fā)。每逢此時,大家總會第一時間找父親幫忙調(diào)解,父親也總是樂于前往,忙得不亦樂乎。因此,在村子里,父親的威望無人能及。
1985年夏,我國普法工作全面鋪開,鎮(zhèn)政府司法所急需一位懂法律常識、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協(xié)助開展工作。就這樣,父親被聘到這個崗位,負責全鄉(xiāng)的司法教育、調(diào)解等工作。
由于歷史原因根深蒂固,當時人們法律觀念淡薄,法律意識遠未像現(xiàn)在這樣深入人心。特別是在我的家鄉(xiāng),地處深山區(qū),常有群眾到鄉(xiāng)里訴求,要求解決糾紛,嚴重干擾政府正常工作。因此,司法所責無旁貸地擔負起為政府分憂、為群眾解難的重任。
“為保一方平安,關鍵時刻就要沖上去?!备赣H剛上任沒多久,就發(fā)生了一起嚴重的司法事件。
1985年10月的一個晚上,父親剛吃過飯,一位村民到司法所報告:楊樹洼村兩戶村民因宅基地問題發(fā)生矛盾,從上午開始就糾纏不下、互不相讓,還分別通知了親戚朋友來幫忙,揚言要武力解決。村干部雖已介入,但只是暫時控制局面,若任由事態(tài)發(fā)展,后果不堪設想。
父親聞訊,一刻未耽擱,立即叫上另一位年輕的司法員,隨同報信村民步行前往,一小時后趕到現(xiàn)場。當時氣氛十分緊張,父親顧不上休息,立刻向雙方宣傳法律法規(guī),指出若不遵守法規(guī),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經(jīng)過反復做工作,講道理、講親情、講法律,了解情況、研討方案,局勢終于得到控制,雙方達成和解意向,此時已是晚上10點多。在村干部見證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協(xié)議,避免了一起嚴重械斗事件。
1987年11月,當?shù)氐V山民工王某工作時不幸被砸傷,親屬多次向礦主索賠無果,無奈下來司法所尋求幫助。父親接待王某親屬,初步了解情況后,與同事們多次實地走訪調(diào)查。幾經(jīng)周折,最終在法律法規(guī)的教育下,礦主和王某就醫(yī)療、誤工、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達成共計六萬余元的意向,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書,雙方都較為滿意。此事在當?shù)匾鸩恍∞Z動,對法治建設起到良好的宣傳推動作用。
在司法所工作期間,在鄉(xiāng)黨委及鄉(xiāng)政府領導下,父親著力化解矛盾糾紛,深入開展法律教育及援助工作,切實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能幫盡幫,應援盡援。他參與了多少起法律援助案件,無人說得清,但受援群眾滿意率基本達到100%,調(diào)解對象零投訴,基本實現(xiàn)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效和諧。
1992年秋,因身體原因,69歲的父親離開了最后的工作崗位——下峪鎮(zhèn)司法所,回到磚峪老家,過上了閑云野鶴般的安靜日子。
父親一生清苦,為工作多次在正陽縣城鄉(xiāng)輾轉(zhuǎn)奔波,但每次都堅決服從組織安排,毫無怨言。父親去世,我悲痛萬分。他一生勤勉、忘我工作,秉性正直、忠厚淳樸。他留下的這些寶貴品質(zhì),如明燈照亮我成長之路,讓我不敢懈怠,不斷努力前行。
長者如斯,無愧天地!

作者簡介:董宏偉,洛寧縣特殊教育學校退休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