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陽葉/廣東
在基層宣傳文化部門工作三十余載,我見證過太多懷揣文學夢的人,在這條路上摸爬滾打。有人問:“怎樣的人才是作家詩人?”這個本應純粹的問題,在當下卻被重重迷霧籠罩。那些看似權威的“標準”,那些明碼標價的“認證”,讓文學這片凈土變得愈發(fā)渾濁。
曾有一位年近六旬的退休教師找到我,他一生熱愛詩歌,閑暇時便在稿紙上寫下對生活的感悟、對家鄉(xiāng)的眷戀。得知加入省級作家協會需要在正規(guī)刊物發(fā)表一定字數的作品,他省吃儉用,自費在某些所謂的“文學期刊”上發(fā)表了十幾篇詩歌,還咬牙出版了一本個人詩集。當他滿心歡喜地拿著這些成果去申請入會時,卻被告知某些刊物不在認可范圍內,詩集的出版社也不符合要求。老人滿臉失落,喃喃自語:“我寫了一輩子詩,難道這些文字都不算數嗎?”
這樣的例子并非個例。如今,一些文學協會的入會門檻看似嚴苛,動輒要求發(fā)表50萬字以上作品,甚至對出版社、刊物級別作出種種限制。這背后衍生出一條畸形的產業(yè)鏈:一些不良機構看準了文學愛好者渴望得到認可的心理,推出“代寫代發(fā)”“包出書”“協助入會”等服務。只要肯花錢,就能在所謂的“正規(guī)刊物”上發(fā)表文章,就能出版裝幀精美的個人作品集,就能拿到各級協會的會員證書。于是,市場上出現了大量粗制濫造的書籍,某些刊物的版面淪為明碼標價的商品。
遙想當年,魯迅以一篇《狂人日記》,撕開封建社會的黑暗,震撼了整個文壇;沈從文憑借《邊城》,構建出一個充滿詩意與人性光輝的湘西世界;艾青一首《我愛這土地》,道出了對祖國最熾熱深沉的愛。他們沒有所謂的“作家證”“詩人證”,卻用文字的力量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而現在,有些人花費重金拿到了各種頭銜,作品卻空洞無物,既沒有對生活的深刻洞察,也缺乏文學應有的美感與思想性。
我曾參加過一次文學交流活動,席間一位“知名詩人”侃侃而談,炫耀自己加入了多少個協會,出版了多少本書。當有人請他朗誦一首自己的作品時,他支支吾吾,背誦得結結巴巴,詩句更是晦澀難懂,毫無真情實感。反觀活動現場一位來自農村的基層通訊員,他沒有任何光環(huán)加身,卻能用質樸的文字,將鄉(xiāng)村振興中的點滴故事、村民的喜怒哀樂描繪得生動鮮活,讓在場的人無不感動。
文學的價值,從來不應由幾張證書、幾本著作來衡量。真正的作家詩人,是那些始終保持對生活的熱愛與敏感,用文字記錄時代、反映現實、傳遞情感的人。他們或許默默無聞,或許沒有耀眼的頭銜,但他們的文字能觸動人心,能引發(fā)共鳴,能給人帶來溫暖與力量。就像在我們基層,有許多宣傳文化工作者,他們白天走村串戶,了解群眾的生活;晚上挑燈夜戰(zhàn),撰寫反映基層風貌的文章。他們的作品可能沒有發(fā)表在所謂的“高端刊物”上,卻實實在在地記錄了時代的變遷,為基層文化建設貢獻著自己的力量。
面對當前文學界的亂象,我們更應該堅守初心。對于文學愛好者來說,不要被那些外在的“標簽”所迷惑,不要為了追求虛名而迷失方向。靜下心來,去觀察生活、體驗生活,用真誠的文字表達內心的感受。加入協會、獲得認可固然是一種鼓勵,但這絕不是文學創(chuàng)作的終極目標。對于文學組織和相關機構來說,也應該反思現有的評價體系,降低功利性門檻,真正以作品質量為導向,為優(yōu)秀的創(chuàng)作者提供展示的平臺。
人生的價值,不在于擁有多少光鮮的頭銜,而在于是否做了有意義的事。在文學的道路上,我們要學會撥開迷霧,看清本質。正如路遙在創(chuàng)作《平凡的世界》時,在艱苦的環(huán)境中默默耕耘,用六年時間完成這部巨著。他沒有急于求成,沒有追求外在的虛名,而是專注于創(chuàng)作本身。這種對文學的執(zhí)著與堅守,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
文學是心靈的寄托,是精神的家園。讓我們放下對虛名的追逐,回歸文學的本質,用文字書寫真實的生活,傳遞美好的情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文學的道路上走得更遠,才能讓文學真正發(fā)揮其應有的價值,為社會帶來溫暖與希望。畢竟,真正的作家詩人,不在證書里,不在頭銜中,而在那些能打動人心的文字里,在對文學純粹的熱愛與堅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