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因其結構簡單、穩(wěn)定性差
安全防護設施缺乏
在載人時
一旦遭遇緊急情況
極易發(fā)生側翻、碰撞等事故
嚴重威脅駕乘人員的生命安全
然而
仍有部分群眾
對三輪車違法載人等
危險行為的危害認識不足
將自己和他人置于險境
近日,仁懷市公安局魯班派出所交警中隊在水口路開展路查路檢時,一輛貨廂內載滿人員的三輪車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現場清點,貨廂內一共載了5人,民警在現場對駕駛人馬某艷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其三輪車違法載人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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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輪電動車當作載人工具
危險又違法
三輪電動車載人的危害有哪些
不具備載客條件
三輪電動車的設計和制造主要是為了滿足農業(yè)生產、貨物運輸等需求,并未設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客條件,不能載人。
安全性能相對較差
三輪電動車的車輛轉向、制動等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較差,在載人或裝載貨物的情況下,重量增大、重心升高,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可能會造成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
擾亂正常秩序,容易引發(fā)事故
三輪電動車在行駛時,由于車速比普通自行車、行人要快,極易發(fā)生剮蹭事故;在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變道、拐彎掉頭、亂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大量增加。
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三輪電動車駕駛人員大多沒經過正規(guī)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特別是在拉載乘客時,對路面可能出現的險情判斷不清,沒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
遵義公安交警提醒:
當前正是夏季農作物除草、種煙時節(jié)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
外出務農切不可抱任何僥幸心理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自覺抵制三輪車違法載人行為
生命只有一次
容不得半點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