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第四章看似在斷一樁人命案,實則是曹雪芹扒開封建官場的肚皮,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蛆蟲。賈雨村拿著朱筆判案的那一刻,哪是在斷案?是在給權(quán)貴遞刀,讓他們砍向底層百姓;那紙“護官符”上的四大家族,哪是“名門望族”?分明是吸人血、吃人肉的惡狼團伙。這一章,字字都在說:這世道,早就沒了王法。
一、“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不是糊涂,是官場的生存密碼
賈雨村復職第一件事就撞上薛蟠打死馮淵的命案,門子(當年葫蘆廟的小沙彌)拿出“護官符”提醒他:“老爺既榮任到這一省,難道就沒抄一張本省的‘護官符’來不成?”這話像一盆冰水,澆滅了賈雨村最后一點裝出來的“正義”。
他一開始還裝模作樣:“豈有此理!國法何在?”可門子一句話就戳破他:“不然這馮淵如何偏只看準了這英蓮?這薛蟠如何就偏偏打死了馮淵?這英蓮偏又投到老爺案下?”——潛臺詞是:大家都在一個鍋里撈食,你別裝清高。賈雨村立刻“心中頓悟”,轉(zhuǎn)頭就“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還寫信給賈政、王子騰邀功:“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慮。”
這哪里是“亂判”?是精準地按“規(guī)矩”辦事。封建官場的“規(guī)矩”從來不是國法,是“誰的拳頭硬”“誰的后臺粗”。馮淵一個小鄉(xiāng)紳的兒子,就算占理,也不過是權(quán)貴宴席上的一盤菜;薛蟠打死了人,照樣“起身長行去了”,連面都不用露——這不是個案,是整個世道的常態(tài):底層百姓的命,還不如權(quán)貴家的一條狗金貴。
二、“護官符”上的四大家族:不是榮耀,是吃人的聯(lián)盟
門子念的“護官符”順口溜,每一句都浸著血:“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賈家);“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史家);“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王家);“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薛家)。這哪是夸他們富貴?是說這四家早已結(jié)成一張網(wǎng),互相聯(lián)姻、彼此包庇,把金陵城變成了他們的獵場。
薛蟠打死馮淵,搶走英蓮,憑什么逍遙法外?因為他是“豐年好大雪”的薛家公子,母親是“金陵王”家的小姐,姨媽是賈府的王夫人——這層關(guān)系網(wǎng)一鋪開,別說打死個馮淵,就是掀翻半個金陵城,也有人替他兜著。更狠的是,這張網(wǎng)連賈雨村這樣的“新貴”都能瞬間網(wǎng)羅:他靠賈政復職,就得給薛家辦事,辦完了還能攀上更高的枝兒,這官場,早就成了權(quán)貴們“利益均沾”的分贓場。
馮淵的家人“告了一年的狀,竟無人做主”,這才是最絕望的:你以為告官能討公道?可官府早就成了權(quán)貴的看家狗,他們只會對著百姓齜牙,對著主子搖尾。曹雪芹寫這“護官符”,不是寫四大家族多厲害,是寫整個封建制度就是為他們量身定做的——法律是他們的工具,權(quán)力是他們的武器,底層百姓只能等著被吃。
三、英蓮的“命”:不是薄命,是被權(quán)貴碾碎的螻蟻
英蓮(香菱)的命運,在第四章被徹底釘死。她本是甄士隱的掌上明珠,被拐子拐賣,好不容易遇到馮淵“愿出多金”買她作妾,偏又撞上薛蟠搶人——這哪是“命運無常”?是權(quán)貴對底層的碾壓連一點僥幸都不給。
賈雨村明知她是恩人之女,卻連問都懶得問一句。門子提醒他“這英蓮就是當年葫蘆廟旁住的甄老爺?shù)男〗恪?,他只“駭然”了一瞬,轉(zhuǎn)頭就為了“結(jié)交金陵四大家族”,把她推進火坑。甄士隱當年資助他五十兩銀子,他如今用恩人之女的苦難,換自己的官場前程——這不是忘恩負義,是封建官場最“正?!钡慕灰祝呵榱x值多少錢?能比得上賈政的一句提拔嗎?
更諷刺的是,薛蟠搶了英蓮,“隨后已有人將馮淵尸首打撈上來,報了案”,他卻“沒事人一般”,帶著英蓮“一徑往京城去了”。英蓮在他眼里,不過是件“搶來的貨物”,連“人”都算不上。曹雪芹寫英蓮的“薄命”,是想說:在這個世道,只要你生在底層,哪怕是“粉妝玉琢”的明珠,也只會被權(quán)貴碾成泥。
四、門子的“聰明”:不是機靈,是奴才的催命符
那個給賈雨村遞“護官符”的門子,看似精明,實則是把自己送上絕路。他以為靠著“知道底細”能攀附新官,卻不知賈雨村這種人,最容不得“知道太多”的奴才。
門子詳細解釋四大家族的關(guān)系,提醒賈雨村“當年的事,老大人還記得嗎?”——他以為這是“投名狀”,卻不知這是在揭賈雨村“貧寒出身”的老底,更是在炫耀自己“比你懂規(guī)矩”。結(jié)果呢?賈雨村“后來到底尋了個不是,遠遠的充發(fā)了他才罷”。
這就是封建官場的奴才宿命:你得幫主子干臟活,卻不能讓主子覺得你有威脅;你得懂潛規(guī)則,卻不能讓主子覺得你比他懂。門子的結(jié)局,早就寫在了他給賈雨村出主意的那一刻——幫兇從來沒有好下場,尤其是知道太多秘密的幫兇。
結(jié)語:這樁命案,是給整個世道下的死刑判決
第四章的狠,在于它把“吃人”寫得如此“平?!薄]有刀光劍影,沒有痛哭流涕,只有賈雨村筆下的“胡亂判斷”,只有薛蟠的“揚長而去”,只有馮淵家人的“無人做主”。這才是最可怕的:當權(quán)貴殺人不用償命成了常態(tài),當官場把枉法當“智慧”,當?shù)讓拥脑┣B喊都喊不出來,這世道,早就爛到了根。
曹雪芹寫這一章,不是在講一個官場黑幕,是在說:那所謂的“盛世”,不過是用百姓的骨頭堆起來的;那所謂的“王法”,不過是權(quán)貴手里的玩物。而那張“護官符”上的每一個字,都在叫囂著:在這人間,有權(quán),就可以隨意喝干別人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