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三萬,包吃包住"
"免費機票,國外撈金"
......
看到這些誘人的招聘廣告
正在找工作的你是否心動了?
且慢!
這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精心設(shè)置的陷阱
案例直擊:
近日,在廣東務工的貴州赤水籍人員李某某,在網(wǎng)絡平臺看到高薪招聘廣告。對方承諾"月入2萬-3萬、免費機票",實則是誘騙其非法出境從事電信詐騙。在對方誘導下,李某某從廣東前往云南邊境,準備非法出境時被公安機關(guān)當場查獲。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1.任何形式的非法出入境行為都是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2.境外并非"致富天堂",所謂高薪工作的背后往往是詐騙窩點,一旦陷入將人財兩空;
3.求職請通過正規(guī)渠道,不要輕信"一夜暴富"的謊言,務必守住法律和安全底線。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shù)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