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6時22分許,張某某駕駛大貨車沿國道209線(蘇北線)由南向北行駛至中陽縣北坡紅綠燈十字路口時,因搶黃燈通行,撞上了由東向西駕駛電動二輪車闖紅燈橫穿馬路的任某某。事故造成造成兩車受損、任某某受傷。萬幸的是,任某的身體并無大礙。
交警調(diào)查認定,任某某闖紅燈負同等責任,張某某闖黃燈負同等責任。
呂梁公安交警提醒:請廣大家長吸取教訓(xùn),切實盡到監(jiān)管責任,不要讓未滿16周歲的孩子騎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同時,要教育孩子無論是步行還是騎行,都要在過路口時養(yǎng)成左右觀察、遵守信號燈的好習(xí)慣!請廣大駕駛?cè)嗽隈{駛車輛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腳下的油門記得“松一松”,提前減速行駛,時刻保持警惕,給自己留出足夠的反應(yīng)時間,來應(yīng)對突然出現(xiàn)的行人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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