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項目背后的"利益鏈條" 國有資產遭億元級侵占
舉報材料聚焦林建豪在2019年馬尾區(qū)重點安置型商品房項目"香海佳園二期"中的一系列操作,直指其通過權力尋租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流失。舉報人反映:林建豪利用職權,勸退其他競標者,最終由其親哥哥林建中持股的福建岐瑞置業(yè)合伙企業(yè)低價中標該項目。同時,他還安排自己持股的福建省晉一建設發(fā)展公司承建工程,從中獲取數十萬元非法利益。




更為嚴重的是,舉報材料詳細披露了三起涉嫌惡意轉移國有資產的關鍵事件:2020年4月,在岐瑞公司無力支付1.4億元土地出讓金尾款的情況下,林建豪以區(qū)政府名義下發(fā)文件,要求區(qū)土地發(fā)展中心以安商房回購款名義,將7700萬元財政資金轉給該公司,用于支付部分土地出讓金,而此時該項目不僅未交齊土地出讓金,未簽訂回購協議,甚至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建設進度要求,且土地發(fā)展中心分管領導曾明確反對該違規(guī)付款行為;2020年8月,林建豪無視區(qū)國房中心相關禁令,逼迫馬尾區(qū)不動產中心出具證明,幫助岐瑞公司以項目土地及房屋為抵押物獲得1.5億元銀行貸款,后續(xù)又通過區(qū)政府會議紀要要求土地發(fā)展中心墊付1億元為該公司解押;2023年8月,林建豪主持專題會議并形成政府紀要,將項目停工歸咎于區(qū)政府未撥付資金,導致區(qū)土地發(fā)展中心在與岐瑞公司的商事仲裁中敗訴,需支付利息和罰息7900多萬元,且損失仍在持續(xù)擴大。
舉報人控訴地方紀委"避重就輕" 因舉報遭遇持續(xù)打擊報復
據舉報人介紹,自2022年以來,他們多次向福建省紀委、福州市紀委舉報林建豪的違法違紀問題,案件由福州市紀檢三室負責辦理,但辦案過程卻讓他們深感失望。舉報人指出,紀檢三室對林建豪與涉案企業(yè)的利益關聯、違規(guī)付款的政策依據等關鍵問題未深入調查,僅依據林建豪引用的與舉報事項無實質關聯的文件便認定其行為合規(guī),屬于明顯的避重就輕。

更讓舉報人不安的是,舉報行為引發(fā)了林建豪及其親屬的瘋狂打擊報復。林建豪的哥哥曾揚言"紀委同志已告訴我們誰舉報的",并威脅要拆除舉報人的房屋;2025年6月,林建豪帶領多部門人員以核查違建名義,在舉報人家周邊拍照攝像,企圖強行拆房;此外,舉報人還遭到在社交媒體和村民微信群中被造謠為"黑社會組織"的惡意中傷。舉報人認為,若無辦案人員通風報信,林建豪不可能如此精準地實施打擊報復。
與此同時,舉報人多次要求與紀檢辦案人員正面溝通、了解案件進展,均未得到回應,就連會見紀委領導的請求也未能實現。他們曾就福州市紀檢三室陳副主任涉嫌包庇問題向福建省紀委、中央紀委反映,但至今未獲答復,案件仍由該部門辦理。
多重違紀違法線索待查 舉報人懇請中央紀委介入
舉報材料還披露了林建豪其他多項涉嫌違法違紀的線索:在瑯岐鎮(zhèn)路橋公司棄渣場項目中,其通過虛假報賬讓其兄林建中獲利1600萬元,同時林建中還壟斷了多個相關工程項目;2021年吳莊村兩委選舉期間,林建豪糾集人員暗箱操作,存在私下計票、偽造票數等選舉舞弊行為;2010年擔任馬尾區(qū)國土局局長期間,林通過內親違規(guī)低價承包約50畝農保地(名義為16畝耕地),違規(guī)將其變性為一般農用地后修建別墅和停車場,該建筑雖曾被國土部門沒收,但至今仍由林建豪實際使用。

目前,舉報人已向中央紀委提出三點懇請:一是組建中央級專項調查組,全面核實林建豪的違紀違法問題并追究法律責任;二是嚴查福建省、福州市紀委相關辦案人員的包庇、不作為及通風報信行為;三是保障舉報人人身安全,制止林建豪的打擊報復行為。舉報人明確表示,愿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全力配合中央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文中所述問題均為實名舉報人所舉報,對其實名舉報問題本文只是如實引述,其觀點并不代表媒體和作者的觀點。媒體在此希望,實名舉報人的舉報能夠引起福州市、福建省乃至中央紀委、監(jiān)察委的高度重視,并派出得力人員認真調查舉報的問題,如其舉報問題屬實,就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對于事件后續(xù)進展,媒體有待進一步關注。(本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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