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吃苦中苦 不做人上人
雜文隨筆/李含辛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十個字如鐵銹般深嵌在民族骨血里,在無數(shù)個晨昏里被反復擦拭,發(fā)出刺耳的摩擦聲。
而西方教授那句“前一句不把自己當人,后一句不把別人當人”的判詞,則像一道雪亮的光,驟然照見這古老格言里盤踞著的雙重異化。這光來得太晚,卻太鋒利。
這格言本是貧瘠土地上掙扎求生時的勉勵之聲,凝聚著農(nóng)耕文明面對生存資源匱乏所淬煉的堅韌品性。它曾為無數(shù)寒門子弟于困厄中點燃希望,成為支撐他們穿越漫長黑暗的一豆微光。然而當它從一種生存智慧異化為社會上升的絕對律令時,便悄然扭曲為人格尊嚴的枷鎖。
“吃得苦中苦”,在異化邏輯下早已不再是自發(fā)堅忍,而成為自我價值的唯一標尺,一場對自我的無聲獻祭。于是我們目睹了多少年輕生命在無休止的加班中如殘燭熄滅,多少學子在題海中迷失了青春的光華。當“苦”被神圣化時,人便矮化為工具,如同古希臘神話中的西西弗斯,在無盡的苦役中徹底失卻了主體的尊嚴與價值——仿佛生命的意義只存在于永無止境的推石上山之中。
“方為人上人”的目標一旦確立,便意味著等級秩序?qū)ζ降茸饑赖那娜磺终?。人上之人,其?yōu)越性正建立在對“人下之人”的俯視與碾壓之上。這種等級思維之下,所謂成功不過是一場殘酷的零和游戲。當“996是福報”的荒謬宣言被奉為圭臬,當“狼性文化”被當作圭臬,其本質(zhì)無異于在鼓吹一種精致的叢林法則——將他人視為踏腳石、視為工具,一種赤裸裸的“人上人”邏輯,將“他人”異化為通往“人上”的消耗品與犧牲品。此中邏輯,與孟子所言之“民為貴”的仁政理念,豈不是南轅北轍?
那國外教授“拿自己不當人”、“把別人不當人”的剖析,恰恰戳穿了這雙重異化的本質(zhì)。它清晰地映照出古老格言在現(xiàn)代化進程中的深刻困境:當“苦”被異化為自我剝削的借口,“人上人”成為踐踏他者的宣言時,我們便無形中在靈魂深處同時扮演了祭品與祭司的雙重角色。這是對“人”這一神圣存在的雙重背叛。
面對這尖銳的叩問,我們需要的不是對傳統(tǒng)價值的全盤否定,而是對其中異化力量的清醒剝離與揚棄。我們呼喚一種新的倫理,它應如陽光穿透迷霧般照亮前路:勞動的價值在于創(chuàng)造而非自毀,奮斗的意義在于實現(xiàn)而非凌駕。真正的尊嚴與自由,斷然不會誕生于對自我的輕賤或?qū)λ叩哪曋小?/p>
“吃得苦中苦”本是祖輩在泥濘中跋涉時的堅韌姿態(tài);而“人上人”的幻象卻成了靈魂的枷鎖。當異化的枷鎖被擊碎,在尊嚴的廢墟之上重新生長起來的,應是一種嶄新的倫理:
吃得尊嚴苦,方為真之人。?
這“苦”,是守護尊嚴所必需的堅韌;這“人”,是立于大地之上、與他人平等而立的生命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