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小說《柿兒紅》連載之二十八]
柿 兒 紅
文/汪洋
(二十八)
龍娃從部隊回來幾乎不出家門,偶爾去后院逗逗細(xì)狗,打開自來水管澆澆菜,順便再把柿子樹下面灌些水。
除了奶奶叫他吃飯外,其余時間就鉆在他自己小屋里面睡覺。靈花在家里,對他這新“阿姨”也不搭理,一聲也沒叫過??床灰娝H媽心情不好,讓人覺得可憐。在家呆了一星期后,堂叔來探望時,談好了去到酒店幫廚。第二天早上就背著自己的衣被走了,之后一直再也沒回來過。但隔三差五給爺爺奶奶打個電話,問候一下,再說說上班的情況。
今年櫻桃的價格比往年低好多,新上市才十幾元一斤,還賣的不火,銷售情況不盡人意。木根家種植的櫻桃,坡上坡下種了三片合計八畝地。五月初開紅了就可以摘卸,為了賣個好價錢,讓鮮果早點兒上市,他們提前準(zhǔn)備好了透明盒子和塑料筐。
這段時間全家人齊上陣,早早起來就往地里去。木根開著電動三輪車,車廂里裝三個梯子,再裝幾個大筐,每個人脖子上掛個剪制的紙盒子。到了櫻桃園不分工,自個兒上樹撿大個紅透的果先摘。他媽腰疼走不了路,只能把摘下來的集中在一塊兒再分撿。一晌午能卸四、五筐,裝在車?yán)镖s午飯前回到家。飯畢休息一會兒,趕下午又要去另外一個園子里卸果。
就這樣連續(xù)二十多天,家里的人忙忙碌碌不歇腳。靈花同樣也很辛苦,一回到家必須做飯,雖然說媽也幫著做,但她畢竟年輕多跑些路是應(yīng)該的。這個月里,誰家要鋪地板磚或者泥瓦工的活路一律免談。因為,搶先賣櫻桃最要緊,不能耽擱以防經(jīng)濟(jì)收入受損失。
這個時候,靈花離婚手續(xù)有結(jié)果了。她去了法院,判決書把小兒分給她撫養(yǎng)。接到判決書后不免有點受寵若驚,該如何是好?在命運的十字路口,靈花遭遇了婚姻的分崩離析,小兒子如同她的命運,也是給予她珍貴卻沉重的禮物,從此要與她相依為命。作為一個女人,撫養(yǎng)孩子的道路注定布滿荊棘,但靈花的心中卻盛開著堅韌與愛的花朵。
為此,靈花虔誠的試問木根說:“木根:法院判決書下來了,小兒子歸我撫養(yǎng),你看把娃接到這里,還是租房讓娃自己過??墒峭捱€小著呢,今年才上初一,這個年齡段沒有自主能力。我生的娃不能不管呀,你說我該如何面對這事?”

木根聽到這個消息,像頭上挨了一棒槌,瞬間愕然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該咋辦?這時靈花看木根為難的樣子,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只好開口了。說:“今年櫻桃賣了,能否給些錢,我給娃到外面租房住?!?/div>
木根問:“怎么不在家住嗎?”
靈花說:“娃在育紅中學(xué)上學(xué),離這兒遠(yuǎn)不想來這里。我和你生活多半年了,身上又沒錢,你說我該怎么辦?不能不管娃吧。”
木根緘默不作聲,思慮半晌,才咄納的對靈花說:“那給你拿一千元吧。”
靈花即刻有點沖動,大聲說:“娃在城里上學(xué)要報名,要吃飯,還要租房,給一千元能干啥?”
木根問:“你說多少?”
靈花說:“給一萬元都不夠?!?/div>
木根“啊”了一聲,頓時無語,心想今年的櫻桃才賣了一萬多點,況且動用了全家人的力量,才掙了這點線,一下子都給你了,我們一家人還花錢不?
當(dāng)然了,木根還要攢些錢,為自己兒子結(jié)婚時用?,F(xiàn)在娶媳婦花銷大,手里沒錢咋辦?原來和棗花生活時掙了不少錢,多少年招攬生意、泥瓦工活路、拉磚和櫻桃掙的錢都存在銀行里,和棗花離婚后把積攢的錢全部被她拿走了,木根無可奈何,只能默默地忍受著這個殘酷的事實。
所以他決定不能給靈花太多的錢,有上次例子為教訓(xùn),萬一她跑了不再回來咋辦?
于是,木根微笑著說:“那給你五千吧,只有這么多了,以后掙上錢再給?!?/div>
靈花接了錢轉(zhuǎn)過身就向外面走,嘴上嘟囔著說:“我給人打工一月最少掙兩千多,在你家干活還不如一個小工匠?!?/div>
木根接著說:“那你怎么不去打工,來我家干嘛!”
靈花聽木根這話說的不對頭,不就是要趕我嗎?她再沒說出二話,便悻悻的走出了家門。
木根看靈花走了,氣憤的把她在家的衣物抱出來就扔到門外。罵罵咧咧說:“我讓你走,你走了,再別回來?!?/div>
老媽心軟看這個場面,從門外又把衣物拾掇回來。
從此,再也找不見靈花的人,電話打不通,好像是從人間消失一樣無蹤無影。唉!一言難盡,他們倆就這樣又分開了。
在生活的舞臺上,總有一些選擇讓人深思,靈花便是其中之一。她還沒辦理離婚手續(xù),就和木根生活在了一起,這樣的行為背后,隱藏著怎樣的思想理念呢?
經(jīng)過多半年一起生活來看,靈花是勤勞潑辣的,她來到木根家后,積極地操持著家里的大小事務(wù)。這讓人不禁思考,她的這種選擇或許源于一種實用主義的思想。在生活的重壓下,她可能覺得原來婚姻已經(jīng)無法給她帶來任何實際的好處,而木根能為她提供一個遮風(fēng)擋雨的港灣。她不再糾結(jié)于婚姻的形式,而是更注重生活的實質(zhì)。就像在寒冷的冬天,人們更關(guān)心的是有沒有溫暖的爐火,而不是房間的裝飾是否華麗。靈花選擇和木根生活在一起,是為了讓自己的生活過得更踏實,更有保障。同時,靈花的行為也反映出她對傳統(tǒng)觀念淡薄。在我們的社會中,婚姻有著嚴(yán)格的法律程序和道德規(guī)范。但靈花似乎沒有把這些放在眼里,她更愿意聽從自己內(nèi)心的聲音。這可能是因為她在原來的婚姻中受到了太多的傷害,對傳統(tǒng)的婚姻觀念產(chǎn)生了懷疑。她認(rèn)為生活是自己的,應(yīng)該由自己來主宰,而不是被那些條條框框所束縛。這種思想雖然有些大膽,但也體現(xiàn)了她對自由和獨立的追求。
然而,靈花的選擇也并非沒有問題。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xù)就和木根生活在一起,這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也可能會引發(fā)一系列的矛盾和糾紛。而且,她的這種行為可能會對周圍的人產(chǎn)生不良的影響,尤其是對那些傳統(tǒng)觀念較強(qiáng)的人來說,他們可能會難以接受。這讓人意識到,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時,我們不能忽視法律和道德的約束。應(yīng)該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去尋找屬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靈花離開了木根后,在娃上學(xué)的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再購買了碗筷和鍋灶及麵、豆之類,住在那里能做飯就行。她把這些東西準(zhǔn)備好,就到小橋十字處找零活。一天能掙多少算多少,晚上還要給她和娃做飯。靈花用自己的行動詮釋了什么是母愛和堅韌。她就像一顆閃耀的星星,在黑暗中為孩子照亮前行的道路。她相信,只要自己堅持不懈,就一定能把小兒子培養(yǎng)成才,也能讓自己的人生綻放出絢麗的光彩。她的故事激勵著身邊的人,告訴大家,無論生活多么艱難,只要有勇氣和信念,就一定能戰(zhàn)勝一切。
木根不死心,到處尋找靈花的蹤跡,跑遍了整個渭南城,就是沒見到影子。畢竟靈花在他村里陌生,大多數(shù)人都不認(rèn)識。雖然說他倆生活在一起有多半年時間,但沒有結(jié)婚手續(xù),加之木根承攬的活都在外面,僅僅是摘櫻桃的時候在家里。所以,在木根的朋友圈里,就很難問清楚。
對于木根來說,已經(jīng)兩次婚姻,他該怎么辦呢?
又難了……
(未完待續(xù),請看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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