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至年前年后,總有一些新聞讓人大跌眼鏡,這不,湖北高速監(jiān)利大隊兩民警在元月24日一輛對客車上有旅客帶白菜蘿卜處以200元罰款的新聞火了。
看到這里,連普通人也納悶了,到底這白菜蘿卜是易燃易爆的化學品還是槍支彈藥?難道這兩民警沒坐過客車?這么執(zhí)法難道旅客往車上帶的大包小包是不是也要罰款呢?
看來,到底是濫用職權還是不懂法律法規(guī),想必各位讀者此時此刻心里應該明如鏡子一般了吧。
雖然說兩天后湖北高速公路警察大隊及時發(fā)了對本事件的情況通報,明顯看出對當事人有所處理,但筆者在此想說的是,帽子上的國徽是神圣莊嚴的,是人民賦予的國家權力的象征,不是任何人戴上后就能隨隨便便來執(zhí)法的。
這次客車上裝有旅客帶的白菜蘿卜而被處罰200元事件的發(fā)生,暴露出在警察隊伍里確實存在素質不高,法制意識淡漠和濫用職權的表現。固此,湖北高速公路相關方面應借此次事件的發(fā)生對執(zhí)法隊伍里的所有在職人員及時予以警示教育,避免類似的荒誕之事有可能繼續(xù)發(fā)生和出現。只有如此,法律的尊嚴才不會受到褻瀆,人民才能對我們的警察隊伍滿意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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